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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系统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点评:辽宁高院在省委领导下,积极争取省人大支持,系统谋划推进强基工程,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立足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全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开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辽宁高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工程化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不断拓展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与广度,开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一是省委高度重视强基工作,出台诉源治理文件。辽宁省委明确提出“凡是可能削弱基层基础的事,坚决不干、坚决反对”的工作要求,强调2022年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要向基层人民法院倾斜,并于4月29日印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的通知》,坚持预防为主、前端化解,进一步从人员、经费、场所、机制等方面充分保障诉前调解有序有力推进,有力推动人民法庭多元解纷机制健全完善。二是全国首例,省人大出台强基工作《决议》。2022年7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全省法院强基工作的基础上,听取审议辽宁高院《关于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审判质效的报告》,全票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在全国尚属首例。《决议》指出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强调人民法庭应当依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要形成强基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依法处理等机制,各级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的经费保障。《决议》的出台标志着辽宁法院强基工程建设突破性的进入新阶段。

二、系统谋划推进强基工程,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一是理清思路长谋划。系统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新时代人民法庭“五化”建设活动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新时代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三个文件,明确人民法庭围绕基础设施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5个方面整体提升建设水平,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7个方面打造新时代示范法庭。二是创新实施短安排。统筹调整全省人民法庭布局,实施分类建设发展策略,合理设立中心法庭与巡回审判点,科学开展专业化、特色化法庭建设,便于人民法庭发挥司法触角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推进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明确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方向。截至今年上半年,541个清单问题已解决391个,强化人民法庭人、财、物基础建设。高度重视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现已选派60名干部任法庭庭长,充实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办案力量235人。促进编制、人员、员额、职数向基层倾斜。2022年争取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3亿元,专门解决人民法庭建设问题,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三、立足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全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升基层初始案件质效。一体化、精细化、闭环式管理实现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贯通式提升。完成人民法庭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人民法庭审判数据单独统计。2022年上半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生效案件发改率等反映审判质效的重要指标全面向好、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态势初步形成。二是努力化解纠纷,诉源治理成效明显,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最直接、最广泛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广泛设立诉讼服务站,满足人民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期待,与1065个单位和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诉前调解成功36.3万件。三是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稳妥处理家事、邻里纠纷案件89259件,促进乡村文明建设。开展巡回开庭3238次,组织以案说法、送法下乡活动1471次,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聚焦“急难愁盼”,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42项,解决问题539个。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白皮书等851份,精准服务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