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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创新“E+智慧法庭” 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平台

案例点评:淄博中院扎根基层、主动作为,依托信息技术拓展“枫桥经验”实践路径,深入基层村居和社会治理一线,设立388个“E+智慧法庭”平台,积极承担基层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政治功能和社会角色,有效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淄博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托信息技术拓展“枫桥经验”实践路径,深入基层村居和社会治理一线设立“E+智慧法庭”平台,诉前化解纠纷7265起。相关经验受到《人民日报》《半月谈》等媒体广泛报道。

一、用活三种载体彰显法庭前沿优势,低成本实现治理资源全覆盖

“E+智慧法庭”依托信息技术载体,“不增编、不盖房”,将人民法庭治理触角延伸至每一个村居、企业。一是畅通三条直联群众渠道。即联通法庭和村居企业的视频连线系统,聚合责任法官、人民调解员、平台联络员的“法庭E+”微信群,再加上巡回审判设备,有效覆盖乡镇综治中心、重点村居园区、企业行业协会,畅通与村居、企业24小时沟通渠道,开展每周一天常态化走访,实现联村入户制度化。二是用实平台联络员机制。在村居、企业端设置平台联络员,实行法庭法官与平台联络员联动,履行定期走访入户、纠纷预警研判、诉讼业务代办、矛盾联调联解、协助送达调查、开展村居普法六项职能,有效化解法庭查人找物难、调查难和调解难等问题。三是并联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坚持“E+智慧法庭”平台建设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一体推进,在人民法庭、村居和企业站点端口统一安装人民调解平台系统,同步完善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委派、诉非对接、司法确认在线办理流程,强化司法联络员联用、联训。目前,388个“E+智慧法庭”覆盖全市32个综治中心、331个重点村居、25个园区企业,成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的主要支撑机制。

二、贯通三个环节优化解纷效果,高效率助力诉非联动全时空

一是强化纠纷苗头化解。以“E+智慧法庭”为中心站点,主动对接融入基层综治中心。对发现的苗头性纠纷,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员会以及调解组织强化协同联动,确保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湖田法庭依托“E+智慧法庭”提前发现一起可能引发800余户村民集体诉讼的涉房产证办证费用纠纷,及时指导协调街道办、居委会形成一揽子处置协议,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强化纠纷跨时空化解。创新“一案一群聊”异步调解模式,组织纠纷当事人、村居负责人、特邀调解员、代表委员开展线上调解。一方面打破固定时间限制,“隔空+错时”完成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另一方面,对群聊固定的无争议事实在立案开庭时直接确认。今年以来, 592起案件“聊着聊着就撤了,拉着拉着就结了”,全市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达74.05%。三是强化纠纷巡回式化解。针对线上调解不成、群众诉讼不便、对社会治理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人民法庭及时依托移动巡回审判设备到村入户,在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

三、聚焦三个层面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实效激活村居自治要素

一是引导建立基层自治规则。将扶助基层自治规则制定作为“E+智慧法庭”基本职能,通过结对联络、定期走访、专题培训等方式帮助完善乡规民约、社区公约619个。东里法庭依托“E+智慧法庭”指导辖区果品、仓储行业调解委员会制定果品买卖合同、物流合同以及欠条、仓单等规范文本,该类案件从之前的年均300余件减少到不到10件。二是加强基层法治带头人培养。推动77名调解员常驻“E+智慧法庭”平台,引入两代表一委员、村居乡贤借助平台庭审观摩、“法官说法”等功能,培养基层自治中坚力量,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热心大妈”刘伟等一批“金牌调解员”。三是深化无讼村居建设。发挥“E+智慧法庭”平台数据集成和成讼态势研判功能,定期分析基层村居的纠纷治理实际成效,为市委市政府“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样板村镇”选树提供参考,助力“有专人负责、3名以上调解员、常态化纠纷调处机制”的“三有”标准成为淄博地区无讼村居标配,有效推动自治、德治与法治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