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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检察院|“12345工作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海晏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省、州、县委及上级院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办案力度,切实找准检察工作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发力点,运用“12345”工作法,为推进海晏市域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明确一个目标,找准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路径

坚持党建融合引领治理,提高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治站位。以建立健全机制为抓手,以提高干警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素质为关键,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定位,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突出党建引领,明确检察工作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发力点,为平安海晏建设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和良好检察保障。

打造两项机制,凝聚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合力

建立党组领导、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内部机制。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融入到党组把方向、谋大局、保落实中去,采取党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各部门组织实施、精准发力等方式整体推进,各业务部门对办案中了解的有关线索及时互通有无,形成检察合力。

建立分工负责、合作共赢、一体推进的外部机制。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和治理体系,强化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通过开展类案监督、宏观监督,就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与相关部门形成共识,共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统工程。

树牢三层理念,把握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内核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坚持专群结合,既充分吸取群众智慧,提高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又让社会治理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多措并举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树牢客观公正的理念。始终把握法律监督者的职能定位,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把客观公正的理念贯彻到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在办案过程中,全面客观收集有罪、无罪证据,注重办案的质效,降低“案-件比”。

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始终秉持监督就是支持,在支持中强化监督的执法理念,通过监督促使监督对象规范行为,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互动关系,共同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依托四大检察,抓实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重点

做优刑事检察,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防止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演化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态化适用,实现可用尽用;坚持少捕慎诉,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制度运用。切实开展好刑事执行检察、常化走访、动态管控等工作;健全完善区矫正机制体制,加强依法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防止漏管失控。

做强民事检察,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突出保护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立与公安机关、法院的虚假诉讼线索移送、联合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产权。突出民生领域申请监督案件,总结办案经验、制定工作规范、发布典型案例,提升民事诉讼监督的影响力。

做好公益诉讼,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探索办理“等”外领域案件,针对案件办理过程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增强检察建议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效果。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两大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细化实化监督效果。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综治能力提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合力促进社会和谐。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方”的功效,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表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聚焦五项特色,突出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关键

健全与文物保护、林业、环保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扎实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通过行使检察职能保护二二一厂旧址等红色资源。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市域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深度融合,主动融入“大调解”格局,以“检察服务”助推“诉源治理”,健全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

加大对民营经济保护力度,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及时发现和解决司法不当引发的损害民企合法权益的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努力使民营企业享受国家法治进步带来的红利。

“没完没了”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开展“法治副校长”“检察官讲师团”进校园常态授课。

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举办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一起“评评理”,让更多力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海晏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省、州、县委及上级院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办案力度,切实找准检察工作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发力点,运用“12345”工作法,为推进海晏市域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明确一个目标,
找准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路径
坚持党建融合引领治理,提高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治站位。以建立健全机制为抓手,以提高干警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素质为关键,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定位,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突出党建引领,明确检察工作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发力点,为平安海晏建设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和良好检察保障。
打造两项机制,
凝聚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合力
建立党组领导、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内部机制。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融入到党组把方向、谋大局、保落实中去,采取党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各部门组织实施、精准发力等方式整体推进,各业务部门对办案中了解的有关线索及时互通有无,形成检察合力。
建立分工负责、合作共赢、一体推进的外部机制。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和治理体系,强化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通过开展类案监督、宏观监督,就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与相关部门形成共识,共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统工程。
树牢三层理念,
把握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内核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坚持专群结合,既充分吸取群众智慧,提高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又让社会治理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多措并举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树牢客观公正的理念。始终把握法律监督者的职能定位,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把客观公正的理念贯彻到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在办案过程中,全面客观收集有罪、无罪证据,注重办案的质效,降低“案-件比”。
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始终秉持监督就是支持,在支持中强化监督的执法理念,通过监督促使监督对象规范行为,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互动关系,共同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依托四大检察,
抓实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重点
做优刑事检察,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防止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演化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态化适用,实现可用尽用;坚持少捕慎诉,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制度运用。切实开展好刑事执行检察、常化走访、动态管控等工作;健全完善区矫正机制体制,加强依法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防止漏管失控。
做强民事检察,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突出保护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立与公安机关、法院的虚假诉讼线索移送、联合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产权。突出民生领域申请监督案件,总结办案经验、制定工作规范、发布典型案例,提升民事诉讼监督的影响力。
做好公益诉讼,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探索办理“等”外领域案件,针对案件办理过程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增强检察建议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效果。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两大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细化实化监督效果。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综治能力提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合力促进社会和谐。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方”的功效,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表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聚焦五项特色,
突出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关键
健全与文物保护、林业、环保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扎实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通过行使检察职能保护二二一厂旧址等红色资源。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市域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深度融合,主动融入“大调解”格局,以“检察服务”助推“诉源治理”,健全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
加大对民营经济保护力度,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及时发现和解决司法不当引发的损害民企合法权益的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努力使民营企业享受国家法治进步带来的红利。
“没完没了”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开展“法治副校长”“检察官讲师团”进校园常态授课。
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举办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一起“评评理”,让更多力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