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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创建案例

内容提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频发,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增长,景泰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呈逐年激增趋势。景泰县万人成讼率逐年增长,并高于省内部分人口大县(比如兰州城关区、武威凉州区)的万人成讼率。反映了景泰县矛盾纠纷频发、多发现状。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深化“五治融合”工作要求,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景泰法院建议在全县开展“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创建活动。在“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创建过程中,景泰法院确立院长联系乡镇、庭长联系行政村,指导基层治理单位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每季度通报各乡镇、村(社区)收案情况,在11个乡镇、13个社区和全县30%的行政村设立了“法官联系点”,成立全市首家驻工业园区“法官工作室”,在信访、住建、交通等5个行业调解组织设立“法官联系点”,建立了“法院+工会”“法院+工商联”“法院+道交调委会”等多元解纷模式,累计联合化解纠纷330余起,司法确认案件53件。今年1-9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130件,结案6279件,结案率88.06%,员额法官平均结案224件;全院收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41%,民商事案件收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58%,诉讼收案数首迎下降拐点。

案例正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频发,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增长,景泰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呈逐年激增趋势。2020年新收民商事案件4207件,县万人成讼率211‱,较白银市万人成讼率高出81个点;2021年新收民商事案件5359件,县万人成讼率249‱,较白银市万人成讼率高出92个点,凸显了景泰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现状。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深化“五治融合”工作要求,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按照中央深改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精神,景泰法院拟定《景泰县“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创建实施方案》上报,建议在全县开展“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创建活动,得到县委同意,并以县平安景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景泰县“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是以乡村、社区为载体,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倡导传统“和为贵”理念,搭建诉与非诉相衔接的诉调对接平台,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力量,探索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机制,引导基层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形成司法助力与社区自治、司法职能与基层善治相结合的新型诉源治理模式,实现纠纷源头治理,达到息争止讼的目的,构建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的“无讼乡村、无讼社区”。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景泰县“无诉乡村、无诉社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景泰县“无诉乡村、无诉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子东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生秀,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军霞,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法院,负责景泰县“无诉乡村、无诉社区”创建活动联络、召集、考核等日常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无诉乡村、无诉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确立工作内容,明确创建目标、创建步骤,并对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多管齐下,推进诉调实质对接。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依托县综治中心牵头协调、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优势,着力构建立案窗口前移综治中心、诉前调解团队入驻综治中心的诉调对接机制,在综治中心设立“诉讼服务”窗口,开展诉讼服务、案件受理、线上分流、督促督办等工作,让群众司法诉求就近实现。驻综治中心诉前调解团队推行“1+2+N”工作模式(即1名法官、2名书记员,N为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员、综治员等调解主体)和“五心八步调解法”(五心即热情接待怀暖心、听取陈述要细心、平息纠纷有恒心、破解矛盾持真心、协调问题秉公心;八步即讲法说理、结果告知、苦口婆心、攻心为上、借助外力、亲情感化、案例提示、批评教育),自2021年11月以来,诉前调解团队联合法律援助律师、各类调解组织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690余件,诉前调解的成功率达95%。2022年8月,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了20名农民工与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为来自四川省的2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409848元血汗钱,拿到工资款的农民工代表将一面写着“为民办事关怀备至  为民排忧情深似海”锦旗送到了诉调对接中心办案法官手中。

(三)多点发力,拓展多元解纷机制。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司法服务向一线下沉,院长联系乡镇、庭长联系行政村,深入基层督促指导设置“法官联系点”,法官与人民调解员有效对接,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坐堂问案的法官成为老百姓身边的法官。景泰县正路工业园距离县城70余公里,园区内21家企业均为招商引资企业,我院围绕企业需求精准对接,设立驻园区“法官工作室”,为企业和广大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助推涉企纠纷低成本、高效率化解,努力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多方联动,推动纠纷源头化解。县法院深入各乡镇,与乡村(社区)积极对接,确立了确立了全县13个社区及136个行政村的司法联络员,与县法院案件分流员对接相关工作。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法官联系点),参与各乡镇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对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为辖区内村(社区)、乡镇且适宜化解、调解的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种植合同等涉及民生利益的矛盾纠纷,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化解、调解的矛盾纠纷,由村(社区)、乡镇逐级进行化解、调解。化解、调解成功的,及时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记录处理结果;对依法可申请司法确认的,在线提出申请,法院应及时审查确认。化解不成功的,记录化解不成功原因后推送法院,由法院案件分流员及时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今年3月份,在联系点法官的指导下,一条山镇泰玉路社区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宴席喝酒猝死引发的生命权纠纷,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多措并举,推进法官下沉社区进网格,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各联系点法官深入全县各村(社区)设立“法官联系点”、公布法官联系电话、加入村级微信工作群、进村指导纠纷化解,通过靠前指导、靠前调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调解、和解的方式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要妥善地将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权属、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在源头上减少纠纷成讼,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针对部分村组负责人提出的,一些矛盾化解后,当事人担心没有法律效力、拖欠劳务费等问题,法官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并现场演示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操作方法。在创建过程中,县法院对各乡镇的调解员、网格员、司法联络员等基层解纷人员的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18次。

(六)多策并用,督促指导“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切实发挥司法机关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向纵深发展,景泰法院院领导受景泰县“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前往景泰县所有乡镇督促指导“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在部分行政村设置“法官联系点”并通报2022年各季度乡镇辖区村民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情况。督导组成员和乡镇分管领导、村上负责人就案件成因进行了分析探讨。强调镇(乡)、村两级充分认识开展“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强化联络沟通,凝聚工作合力,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解纷大格局,确保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以此带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实现新突破和新提高。

三、取得的成效

在“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创建过程中,景泰法院确立院长联系乡镇、庭长联系行政村,指导基层治理单位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每季度通报各乡镇、村(社区)收案情况,在11个乡镇、13个社区和全县30%的行政村设立了“法官联系点”,成立全市首家驻工业园区“法官工作室”,在信访、住建、交通等5个行业调解组织设立“法官联系点”,建立了“法院+工会”“法院+工商联”“法院+道交调委会”等多元解纷模式,累计联合化解纠纷330余起,司法确认案件53件。今年1-9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130件,结案6279件,结案率88.06%,员额法官平均结案224件;全院收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41%,民商事案件收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58%,诉讼收案数首迎下降拐点。

5月9日上午,景泰县人民法院正路工业园法官工作室正式成立,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陶丽莉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子东共同为法官工作室揭牌。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晓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旭、县政协副主席赵启志、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王子绩、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陶志奇及工商联、正路镇、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企业代表应邀参加揭牌仪式。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景泰县“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已印发各乡镇、有关部门,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要求,从现有的工作推动来看,各乡镇、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不够重视,创建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二是宣传推动还有待加强。根据 “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平时工作掌握的情况,各乡镇、有关部门在推动“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过程中,普遍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渠道单一、典型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不够的现象,一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对“无讼社区、无讼乡村”的创建工作不知晓、不理解。三是工作成效还有待深化。各乡镇调解介入工作不均衡,部分乡镇、村(社区)介入民商事案件调解,部分乡镇未介入调解。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创建过程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拓展矛盾纠纷调解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增强调解工作的靶向性和实效性,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定分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努力形成前端纠纷解决的工作格局,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一是严密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创建。围绕配强调解人员、健全长效机制等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多措并举提升创建效果。吸收前期创建的成功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机制运用到工作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把创建“无讼社区+”的“+”体现到创建全过程各方面,推动调解工作从解决一般性纠纷向解决更多专业领域、专业类型的纠纷转变升级,不断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二是明确工作方向,提升调解质效。要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大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多元调解网格,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消化在基层一线。持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监管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专门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成果,通过“线上线下双轨同调+司法确认”的模式,不断为群众调解矛盾提供更多便捷渠道和应用场景,扎扎实实为群众做事实、办好事。进一步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助力建设更加优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涉企纠纷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护航辖区企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协调对接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医疗卫生、国土资源等各有关单位和乡村、社区等基层单元,整合资源力量,建立协作机制,努力解决“卡脖子”的问题,推动创建工作不断走深走实。注重发挥各类社会力量在创建中的重要作用,协调推动在辖区医疗机构、规模企业和更多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建成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让各类社会主体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共同携手构建更加和谐美丽的平安景泰、法治景泰。

附:有关术语解释

1.无讼社区:无讼社区并非指没有诉讼案件发生,而是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非诉讼方式就地、就近解决纠纷,纠纷化解在社区,矛盾不上交,最大程度的以非诉方式化解纠纷;

2.万人成讼率=人民法院受理的该区域内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数/统计部门公布的年末该区域常住人口数;

3.社区调解介入率=社区调解纠纷数/(社区调解纠纷数+未经社区调解直接诉讼的纠纷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