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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送文书,切实解决送达难

内容提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以立法高质量发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法治环境下,司法文书“送达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难题,近年来,随着法院案件数量激增,“送达难”更成为阻碍司法效率提升的顽疾。一些当事人没有联系方式或规避送达,一方面妨碍正常诉讼,另一方面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本案共计八名被告,在送达过程中依托本院法警、村委会、社区、派出所、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进行了送达,充分发挥了“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 通过流程化运作,做到了专人有专事、专人有专责,减少了案件的送达时长和资源浪费,提高了送达准确率和成功率,有力地提升了工作质效。本案的办案人员成功完成法律文书最后一公里送达,同时也更加详细的了解案情,送达诉状及审前材料的过程中就为之后的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即深入洞悉了每个当事人的真实心理活动,也体察到了当事人的顾虑,最后案件成功调解,不但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提高了司法审判效率。

一、本案的背景

2022年5月2日,原告某小额金融借贷机构就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被告为某农产品合作社及八名合伙人,因双方于2016年2月5日签订了一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到期后,被告某农产品合作社及其合伙人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状诉到本院。本院在送达过程中发现,多名合伙人现居住在全国各地,大多无法电话联系到,加之疫情严重,送达困难极大,经审委会研究决定,本案将依托本院法警、村委会、社区、各地派出所、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进行送达,充分发挥了“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 通过流程化运作,做到了专人有专事、专人有专责,减少了案件的送达时长和资源浪费。

二、本案经过

本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各被告联系,有五名被告既不接电话,也不回复信息。无奈之下,法官与原告代理律师进行联系,原告代理律师也称,两年多来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数十次与这五名被告联系,但均没有联系上,但提供了其中五名被告在签订合同时确认的地址。法官不敢怠慢,随即与相应的村委会村支部书记、社区委员会取得联系,运用线上送达方式指导村委会、社区将材料送达,并取得了其中三名被告的联系方式。另外两名被告经本院法警联络当地派出所得知,其二人早已不在该地址,且电话也联系不上。

最终经过主审法官与吴某通话40余分钟,对其深入做了工作后终于送达成功。最后一名被告朱某,当地派出所了解到朱某曾在当地调解委员会做过调解员,给了法官及法警一丝希望,随即联系到当地的调解委员会,让人惊喜的是确有朱某的联系方式,调解委员会对朱某进行了调解工作,成功将文书送达。

三、多管齐下送达的成效

(一)送达的结果

其实在本案中,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送达的相关规定:被告已在合同中确认了地址,法院完全可以按照确认的地址邮寄送达,邮件被退回可以视为送达。法官虽然知道采用这种方式完全可以缺席审理、判决,但为了彻底解决双方纠纷、化解矛盾,法官还是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不厌其烦地与被告联系。了解到各被告其实是怕法院为其公司带来不利后果,故意躲避送达,在法官与各当事人深入详谈后终于打消了他们的顾虑。

在与每位被告都联系到后,主审法官基本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晰的认识,认为本案有调解的可能,而双方和解是化解纠纷最有效的方式。如果此次纠纷能够成功调解,即保障了民生,又充分考虑了企业的承受能力,亦是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矛盾根源,促进纠纷案结事了,使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的一次生动实践。

(二)调解的结果

主审法官在线上组织了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详细地了解了原告某小额金融借贷机构目前经营状态及各被告的还款计划与还款能力。了解到被告农产品公司系天水地区特色生态农产品企业,公司的经营发展对带动本地区产业、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具有较大推动作用。该公司主营的某苹果主要销往上海,因上海地区长期受疫情影响,苹果严重滞销,致企业一时还款困难。现上海疫情已过,杨某在今年秋季丰收时,可以偿还贷款本息。

为此,承办法官秉承“促进三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放水养鱼”方式,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在其积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机构适当延长贷款的偿还期限,年底还清贷款本息。事后,该农产品合作社的各名合伙人对此深表感激,感谢法院为其民营企业发展争取了生存空间。

近年来,天水市秦州区涉及到农村地区农业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加,而案件管辖范围多在本辖区,为筑牢良好营商环境,天水郡法庭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机制,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痛点、难点与堵点,建立法官与银行高效沟通调解机制,形成合力助力调解达成,既赋予了企业在疫情之下“喘息”的机会,又有效保护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对于稳定金融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探讨与评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实践中,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法治已经成为关键一环;在国家治理能力中,依法治国是一项重要内容。而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在法治的各环节中,司法决定具有终局性的作用,权利的最终救济、纠纷的最终解决是在司法环节。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引领作用。一旦这道防线被冲破,出现司法不公现象,就会对社会公平正义带来致命破坏。作为法院工作人员,要保障好审理的每个环节,案件审理中面对送达难,天水郡法庭做了以下一些举措:

(一)对接立案,开启审判执行“直通车”

涉农案件越来越多,“法院联络点”在各村村委会挂牌,站牌上印有联络法官的姓名、电话及微信二维码,为群众远程咨询提供便利。针对涉农诉讼,开辟绿色通道,统筹开展立案登记、法律咨询、诉讼服务等工作,使涉农纠纷快调解、快立案、快送达、快保全、快审判、快执行,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依托“法官工作站”,为涉农案件提供全方位诉讼指导,做到意见反馈畅通、咨询回复及时、释法答疑准确。

(二)全程调解,做好矛盾纠纷“过滤器”

“法院联络点”为法官第一时间获悉纠纷、介入调解提供有效平台,在各偏远地区始终让法官有影、法治有声,为调解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以联络点为触角,着力构建法庭、基层所站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联动”调解网络,以实际行动使“枫桥经验”再焕新春。包村法官坚持有案必调,宁愿多花时间调解,也要维护村街和谐、村民和睦。坚持调解端前移,变被动审理为主动靠前调解,起到调解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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