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践经验 > 正文

沃土育新枝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服务基层治理的“广东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明确“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去年以来,广东省法学会大力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运用各种平台,为个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广东省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可以说是一项‘沃土育新枝’的工作。”广东省法学会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广东省法学会针对广东全省各方面的法律需求,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精准匹配专业的法学法律人才资源,搭建起了中立法律服务社、“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等重要工作平台,积累了良好的工作经验,这些探索和实践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高度契合,为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推行以来,广东省法学会结合原有的工作优势,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努力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打造成法学会服务法治实践的精品名牌,为广东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础好 以试点推动制度融入法治广东建设

中立法律服务社,集结资深律师、法学专家、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为公众提供第三方专业化和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将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广大民营企业,服务并促进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快形成企业依法经营、以法护企、崇尚法治、守法光荣的氛围;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通过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重要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协助办理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征集法学界对重要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为广东全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透过这些举措不难看出,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服务党委政府的高端平台、服务人民群众的公益平台、服务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的实践平台,始终是广东省各级法学会坚持不懈抓好的基础性工作。

而如何将这些原有的工作机制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有机结合,真正让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成为法学会服务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这是摆在广东省法学会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对此,《广东省法学会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意见》着重提到,要注重与已有的法学法律人才库,与已成熟开展的“中立法律服务社”、“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立法咨询和评估等工作有效结合,积极稳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

2021年8月,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推行之初,为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城市,汕头、湛江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基础条件好、创新意识强的优势,突出“首席专家”“高端平台”“权威意见”等特点,广东省法学会率先在上述四地市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广州市在现有中立法律服务工作的框架内,设计出适合广州实际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行规则,已初步形成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工作模式。广州市法学会与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协作、与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合作,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截至目前,参与调解的案件62件,其中签订调解协议或经调解结案的56件。

深圳市在宝安区、龙岗区开展试点,两区初步确定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人选,落实了场地和经费,并在一些重大案件处理上探索发挥专家作用,取得很好的效果。其中,龙岗区法学会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与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结合,设立了刑事司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等7个专项工作小组,由法学会牵头,组织专家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置。宝安区结合实际,在“劳动纠纷+土地规划”“刑事+合规”“破产+仲裁+知识产权”三大板块七大领域开展试点工作。

汕头市完成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人才库的组建,探索建立“1+7”诉前调解中心联动机制,即区诉前调解中心+7个驻街工作站,邀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担任诉前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

湛江市选取赤坎区开展试点。汇聚政府法律顾问力量,对区政府交办的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认真审核把关。试点以来,共出具书面法律意见52份,其中审查重大合同、协议37件,参加案审会、专题讨论会等会议15次。审核全区“互联网+监管”拒绝认领事项共383项,对拒绝认领事项审核决定不予通过共304项。

这一组组数据,是试点城市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交出的亮眼“成绩单”,为制度更好地在广东全省推行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成效实 为重大案件处理提供专业方案

“好钢用在刀刃上”。一年多以来,广东省各级法学会以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为切入点,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着力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最紧要最急迫最棘手的矛盾纠纷问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今年7月,深圳市某百万用户级互联网O2O平台因经营困难停止提供服务,员工工资、加盟商中介费、消费者充值款等无法兑现。为讨回经济损失,该平台在穗的相关利益方群体集中向广州市有关部门表达诉求,要求维权。广州市法学会迅速启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机制,在数十名法律法学专家库中挑选最匹配的人员组成专案专家小组,连夜对该起跨地域、跨领域的群访专案形成12条、近5000字的详细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工作建议,对各职能部门依法开展处置工作有着关键的指导意义。

在群体性案件处理中,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往往充当的是“排险员”的角色。在介入处置中山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家长退费案之初,结合维权学员家长人数较多的实际,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邝昕律师快速拟定了“微信建群、信息畅通、及时沟通,集中起诉、统一受理、边诉边调”的解决思路,及时做好当事人、政府、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最终未发生因本案而产生的信访事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通过专家制定方案,类型案件有了示范性“解法”,从而带动一系列纠纷的有效化解。在处理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的“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成员权益纠纷案中,惠州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章利兵成立有经验的纠纷协调小组,组织应诉和纠纷协调工作,梳理各方诉求、挖掘深层矛盾,最终以息诉、无讼的方式圆满化解所有“外嫁女”与村集体的纠纷,构建和睦的乡邻关系。该纠纷的成功调解在其他村集体中引起较大反响。2022年8月,另一村集体负责人联系到处置该纠纷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希望能参照案件中村集体的模式,协调处理该村集体40余名“外嫁女”与村集体的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纠纷。

一桩桩、一件件令群众满意的案件,让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全覆盖 具有广东特色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雏形初显

如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已被列入广东省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推进工作正加快进行。

记者从广东省法学会获悉,按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推行时间表,广州、深圳、汕头、湛江四个去年已经开展试点的地市,今年年底前实现市、县(市、区)两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全覆盖。省和四个试点市之外的其余地市,今年完成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组建,并在市本级和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截至目前,广东全省共有1318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办理案件1725件。2023年,广东将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全覆盖。同时,针对广东地区差别大、法律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实际情况,广东全省也在加紧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资源共享机制,科学调配法学会系统专家资源,为法律人才资源不足的试点县(市、区)提供支持。此外,广东省法学会将适时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案例库,举办广东全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培训班,推动广东全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加快发展,争取探索走出“广东路径”,助力“广东之治”。

广东省法学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掀开了新篇章,也为地方法学会更好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随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广东的落地落实,必将为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相关阅读
关键词: 新枝 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