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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把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几大关系

摘  要: 在未来三十年,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将始终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主旋律。与此同时,我国发展面临的内外环境充满着巨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其中也交织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关系。只有统筹协调好这些矛盾关系,才能在处置重大问题时保持战略定力,避免发生重大失误。未来三十年需要统筹协调好的矛盾关系主要包括: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科技原始创新、组合创新、模仿再创新的关系;国企、民企、外企之间的关系;朝阳产业、午阳产业、夕阳产业之间的关系;改革和发展之间的关系等。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  市场经济  科技创新  产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质量发展,也是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目标的必由之路。因此,在未来三十年,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将始终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主旋律。与此同时,我国发展面临的内外环境充满着巨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其中也交织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关系。只有统筹协调好这些矛盾关系,才能在处置重大问题时保持战略定力,避免发生重大失误。

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是相对于经济高速增长阶段而言的。由于两个阶段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条件不同,因此构成两个阶段的重要矛盾关系是不一样的,化解矛盾关系的思路也是不同的。比如,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存在着人口和劳动力数量相对过剩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足的矛盾关系,因此把计划生育和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化解矛盾的基本思路,从而比较好地实现了经济增长;进入到21世纪20年代之后,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数量相对短缺与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提升的矛盾关系开始出现,因此近年来把适当鼓励生育、做好老龄化社会服务和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作为基本思路,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关系,有些基本矛盾关系并不因为经济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而自动消失,有些旧的矛盾化解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关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把经济发展中各种新老矛盾关系统筹协调起来,并纳入一个系统化的认识框架,形成一揽子的化解方案,避免顾此失彼、进退失据。

未来三十年需要统筹协调好的关系主要包括: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科技原始创新、组合创新、模仿再创新的关系;国企、民企、外企之间的关系;朝阳产业、午阳产业、夕阳产业之间的关系;改革和发展之间的关系等。这些关系都直接影响着经济高质量发展,也都在一定条件下存在着相互排斥、相互对立或资源挤占的情况,因此需要重点把握和协调好。

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熟悉社会主义改革历史的人都知道,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是始终贯彻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的矛盾关系。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就围绕如何处理这个矛盾关系进行了艰难的探索,并一步步取得了成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内在矛盾运动规律,那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导致资本主义经济的周期性和盲目性,使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可持续下去,必然会被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取代。经典作家们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实行社会计划调节,从而消除经济的周期性与盲目性。

后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前后诞生了两种不同的运行方式: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苏联范式的计划经济失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功了。经济建设实践无法取缔和回避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并存的现实矛盾,而只能采用现实的态度和合用的方式来统筹协调这个矛盾关系。

中国实践证明,计划调节或市场调节并非是社会主义经济或资本主义经济的专属。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它们是不同的调节经济活动的方式,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用。计划调节是指国家设定目标引导国民经济按部就班运行;市场调节是指市场主体根据价格信号自发趋利避害。理论上,两种方式是相互排斥的;实践上,只采用其中一种方式都不能获得经济成功。政府作为经济治理的主体,可以利用计划或市场的客观调节功能,将两种方式统筹协调起来。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未来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依然需要继续统筹协调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国家计划或规划应当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设定和路径谋划上继续发挥引领功能,继续通过重大工程项目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继续通过国家中长期规划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同时,国家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体系,维护好营商环境和秩序,让市场主体根据市场信号自发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在趋利避害的行为之中获得经济利益。最终,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计划与市场关系统筹协调中实现它的目的性和合意性。

科技原始创新、组合创新、模仿再创新的关系

创新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对此全国上下已经达成了共识。然而,在具体实施创新行动中,对创新的理解及其重点各有侧重,认识并非高度一致。一般而言,创新的初始含义是指科学研究发现和技术发明,而社会科学也喜欢使用创新来表示社会进步和制度演变。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创新观看,科学技术作为内含在经济增长过程之中的重要因素,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与创新来自于生产实践的需要,也来自于人类对世界万物的好奇与孜孜不倦的探索。科技进步与创新在精神上满足了人类的好奇心,形成人类丰富的知识储备,在物质上满足了生产经营效率提升和人们生活品质追求,让人类生活更美好。有了科技进步作为创新原动力,才催生了相应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因此,技术创新是根本,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是派生,关系不能颠倒。

科技创新活动也是分层次的,存在从0到1的原始创新、从1到N的组合创新,以及1+的模仿再创新。对于经济高质量发展而言,这三种科技创新活动都是需要的,但各有长短。原始创新所带来的发展变化往往是颠覆性的。而且在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中,原创技术作为杀手锏,可以实现科技竞争的换道超车,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因此大力推进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然而,原始创新也是科技进步中最难的创新活动,没有足够的胆识和巨大的资金投入,没有必要的市场培育,很难在短期内实现。相比之下,组合创新是技术进步与创新中比较普遍的活动,将不同领域不同性能的技术集合,有机整合成一个新的技术创新,取得成效。模仿再创新因具有创新成本较低、创新效果比较明显、创新收益可快速兑现等优点而为广大市场主体所追逐。然而与科技原始创新相比,组合创新与模仿再创新都不具有颠覆性优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的只是局部性影响。在国际科学技术激烈竞争背景下,组合创新和模仿再创新做到极致时可以实现技术弯道超车,做得一般时就只能是技术跟随,无法摆脱技术“卡脖子”状况。

在科技资源和财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要突出鼓励和扶持创新的重点。第一要追求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带动理论、制度等创新;第二要把原始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实现原创引领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尤其是原始创新需要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协同发力。一方面,要发挥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大力推进科技原始创新,在取得成功后通过市场进行推广;另一方面,对科技组合创新和模仿再创新,要积极采用商业化的运作模式。政府要在规划引导科技创新并重点扶持科技原始创新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市场培育和运作。

国企、民企、外企的关系

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体是企业,而中国市场经济中的三大企业主体(国企、民企、外企)已经责无旁贷地挑起了经济高质量发展重任。

由于国企、民企和外企客观上具有不同的产权身份和经营特点,在参与经济活动时也表现出不同的利益诉求和责任担当。在一定场合,这三类企业甚至会发生利益冲突。因此需要准确把握好处理三者关系的基本原则,充分调动三者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形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国企无疑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根据2018年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全国企业法人单位数多达2178万家,其中,国有企业(独资、控股、国有与集体联营)法人单位数119万家,只占全国企业数的5.5%。国企在企业数量上已经不具有绝对优势,但在企业单体规模和行业质量上却拥有足够大的优势。一直以来,经济学界都有国企与市场经济不兼容、效率低下、企业家精神缺失等说法,然而这些说辞对于经过改革洗礼后的新国企都是不成立的。无数事实证明,中国经济的成功一定程度上源于新国企的成功,并且这条经验足以改写西方经济学教科书关于“市场经济就是私有经济”的说法。面对未来三十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重任,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国企责无旁贷奋力前行。因为国企不仅承担经济发展重任,还承担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重任,所以对国企的要求比对其他企业更高更严格。当经济发展顺利时,国企是高质量发展的挑大梁者;当经济发展遇到困难时,国企是经济纾困的担当者。只有国企的强大和优秀,才能保证经济高质量发展始终朝着中国式现代化方向迈进。

民企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方面军。依据2018年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民营经济法人单位多达1575万家,占全国比重72.3%。民企除了数量优势外,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些高精尖端领域上也具有世界级的优势特色。比如华为公司在数字技术,腾讯公司在互联网技术,宁德时代公司在新能源开发等领域,均处于世界前列。然而,民企内部构造十分多样和复杂,实力参差不齐。因此要将民企细分为不同的层次梯队,比如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如果把这些具有特色的优秀民企分离出来,剩下绝大部分民企还是需要引导和规范的。因此对于承担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的民企,一方面需要鼓励和支持优秀的民企继续做大做强,另一方面需要引导和规范更多的民企加入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列中。在如何对待民企的认识问题上,存在着“左右”两种极端思维倾向。左倾思维始终把民企当作社会主义经济异己力量,一有风吹草动就拿民企说事。右倾思维又顽固坚持西方自由市场经济教条,宣扬私人企业效率最高、消费者至上,完全无视私人企业的缺陷。因此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随时要警惕和摒弃这两种极端思维,正确处理好国企、民企与外企之间的关系。

外企是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国策取得巨大成效的结果。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8年外商企业和港澳台商企业法人单位只有22万家,占比1.02%。尽管外企在数量上并不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外企的整体素质还是比较高的。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外企市场准入条件日益严格和规范,素质不高的外企被挡在国门外,没有发展潜力的外企被逐步淘汰出局,留在国内的外企一般而言都是比较优秀的。事实上它们已经融入到中国经济发展进程,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然而,近年来,美西方政府把中国经济发展视作是对其国际政治经济地位的挑战,推行与中国经济局部性“脱钩”的战略思路。这个思路及其实际管制措施对外企在华投资经营活动有巨大牵制影响作用。因此,如何吸引和留住外企,是处理好三者关系的一个重点。在这个问题上也要摈除两种不良思维倾向。一种是盲目排外的民粹主义思维,把外企发展视作是对民族企业的威胁,借口保护民族企业而限制外企发展。另一种是封闭性的发展思维,把中央提出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曲解为国内单循环,借外方“脱钩”打压之机消极对待招商引资,主动放弃了吸引和留住外企的机会。

2022年7月28日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发挥企业和企业家能动性,营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在未来三十年里,若能形成这种“三企三敢”的整体氛围,必然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朝阳产业、午阳产业与夕阳产业的关系

推动经济高质量的发展,势必导致产业结构重组与改变。按照产业采用的技术和工艺流程,以时间轴为序,那些正处于新兴上升通道的幼稚产业和先导产业属于朝阳产业,那些正如日中天的成熟产业和主导产业属于午阳产业,那些老的产业和衰退的产业属于夕阳产业。

未来三十年的朝阳产业或许还会随科技进步有所变化,但是目前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区块链、新能源、新材料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能源技术正在催生出一大批朝阳产业,如信息通信产业、计算机设备制造产业、计算机软件及服务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文创产业、大健康产业等。中国在这场技术革命引发的新兴产业崛起中幸运地没有缺席,并在一些领域成为领跑者。毋容置疑,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靠这些朝阳产业的带动。然而发展朝阳产业也是有风险和阻力的。由于技术突飞猛进导致产业前景并不稳定,市场销售前景并不确定。同时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忌惮于中国朝阳产业的飞速发展,采取了种种打压封锁政策,因此中国的朝阳产业崛起不会一帆风顺。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竞争意识,提前布局谋划,突出重点和难点,大力推进产学研模式和积极探索新型商业模式,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大对朝阳产业的支持,争取将朝阳产业发展为午阳产业。

午阳产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和主体产业,也是成熟产业,具有工艺技术成熟、市场需求巨大且稳定、对政府税收和劳动就业都有显著贡献等特点。这些产业广泛分布在第一、二、三次产业领域,如种植业、畜牧业、石油产业、煤炭产业、钢铁冶金业、装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物流产业等。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午阳产业中的一部分产业会经过技术改造同步升级,继续发挥主体和主导产业的功能,比如高科技农业、新能源汽车制造业等。而另一部分产业会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消费方式的涌现而被逐步替换淘汰,从午阳产业地位滑落到夕阳产业地步,比如炼铁业、煤炭业、铸造业等。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业存在着从午阳产业滑落到夕阳产业的前景。这是因为:首先,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住房边际需求开始下降;其次,根据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家庭户人均建筑面积已达41.7平米,除一线城市外,住房需求趋向饱和甚至过剩;再有,房地产业不具有较高的技术进步率,不可能发挥出之前所呈现的带动作用。中央的“房住不炒”政策正确地把握住了房地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实际上,处理好三种产业关系的一个难点就是如何识别这些注定衰落的午阳产业,并安排其有序退出。

夕阳产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自然结果。历史上不乏一个国家某个午阳产业衰落为夕阳产业以至完全退出的案例。安排处置夕阳产业不能简单化或无所作为,否则会冲击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实际上,夕阳产业也都有过产业的高光时刻,由此形成了复杂的产业链供应链和利益格局,如果处置不当会激化社会经济矛盾。因此理想的处置思路应当是:首先,分析产业衰落的原因,探索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商业模式促使其产业转型升级;其次,对无法升级换代的夕阳产业制定退出时间表,有序退出国民经济产业序列;最后,防止夕阳产业在退出过程中对社会稳定造成震荡和冲击。

改革与发展的关系

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仍然需要推进制度改革。一方面,经济高速增长阶段的实践充分证明了改革的必要性,改革解放了生产力,不断完善的制度确保了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另一方面,在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还残留着一些旧体制障碍,一些新问题又不断冒出来,因此要发展生产力,改革永远在路上。

在处理改革与发展关系上,需要明确三个思路:第一,要把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作为基本目标。经过70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已经找到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基本方式和路径,因此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改革的主要着力点是使已取得成效的改革措施制度化和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也是改革的基本含义,改革不只是打破旧规旧制,还包括建立新规新制。如果制度长期不能成熟定型,就不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预期,就不能让市场主体树立起久久为功、一张蓝图干到底的信念。第二,要把制度成熟定型视作是不断改进的过程。迄今为止,世界上并不存在最好最理想的经济制度,而只有相对比较好的经济制度。制度改革必然会涉及到不同的权利格局和不同的人群利益。高质量发展阶段所需要的改革,是帕累托改善而不是帕累托最佳。只要一项改革措施得到一部分人群和权利主体的欢迎,而不遭到另一部分人群和权利主体的反对,这个改革就是帕累托改善,就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第三,要把发展成效作为衡量制度改革的标准。一般而言,任何一项深思熟虑的改革都会给经济带来或多或少、或大或小、或长或短的变化。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改革要把提高发展效率、降低发展成本作为衡量的标准。为此,需要权威机构研究制定出一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效率指标体系,用效率指标引导和评价制度改革工作。

【本文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