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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海宁财政:社工能力“三项建设” 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近年来,海宁市不断推进社工组织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工专业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社工服务和公益创投项目,多方位,全方面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群众幸福感持续攀升。2020年,海宁市顺利召开全省和嘉兴市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现场推进会,并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以《发挥专业社工优势助力社会治理创新》为题做经验交流,当年度累计投入社工服务经费1129万元。

一、组织建设,打造社工活动平台。出台《关于开展全市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实施意见》,发布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标准作,建成全省首个镇街社会工作站党支部,建立千分制星级考核管理办法,构建了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新平台。目前,全市社会工作站点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实现各镇(街道)全覆盖。同时,内孵外引培植专业服务团队,吸引省内外3A级以上专业社工机构全面托管运营社会工作站,现已引进上海、杭州、嘉兴等综合型专业社工机构进驻,同步指导培育本土海宁紫微、海宁康颐、海宁月亲等社会组织,总计配备各类专职社工74名,按照“123X”项目标准开展专业社工服务项目87个。

二、人才建设,组建专业社工队伍。提高社工证持证比例,持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城乡社区全员参考全国社工证,2020年全市总报考人数达3140人,创历年新高,共拨付社工证考试经费64万元。培养高层次社工人才,举办社区治理和社会工作高研班,启动社会组织红社领雁计划,在全市社会组织中选拔20名优秀骨干开展专业性培养。不断提高专职社工薪酬待遇,专职社工年薪酬待遇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作的1.2倍。创新建立全国首个项目社工“四岗十一级”薪酬体系,合理分配专职社工薪酬,全市74名社工站专职社工和41名项目社工已全部纳入“四岗十一级”薪酬体系。

三、制度建设,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海宁市公益创投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市、镇(街道)两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监管和公益创投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市、镇两级共同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完成市级“品质海宁•益起来”公益创投项目24个,镇(街道)“厢里乡亲•七彩社区”公益创投服务项目306个,市财政承担补助资金40万元。梳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会五统一”工作法,初步形成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立项、采购、监管和评价全流程管理地方标准。安排社工服务评审费用6万元,实行“事中”监督,委托第三方上海公益对社工项目执行团队提供全程督导及每月不少于两次的专业培训或面对面辅导,提升社工项目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