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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市:创新推进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工作

近年来,毕节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积极探索实践,大胆先行先试,按照党建引领、深化改革、组织起来、共同富裕的原则,创新推进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工作,推动实现强村与富民“双赢”,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发展历程

(一)起步阶段。毕节的脱贫攻坚越是到最后,剩下的越是难啃的“硬骨头”。截止2016年,全市仍有7个贫困县、1981个贫困村、11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而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直接影响到脱贫攻坚的推进质量和效益。2017年4月,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号召全省学习推广安顺市塘约村“村社一体”合作社的经验。毕节市委因地制宜及时作出以“大党建”统领“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的工作部署,迅速制定出台学习借鉴“塘约经验”助推“大扶贫”战略的实施意见和7个配套政策措施,选择350个村开展创办“村社一体”合作社试点,推动“村、社、民”三方抱团发展、合作共赢。

(二)深化阶段。在总结“村社一体”合作社经验做法的基础上,2019年10月,毕节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学习“塘约经验”推进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创新推进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2020年3月接着出台《毕节市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的类型、组织架构、入股方式、收益分配、组建流程、管理方式、经营模式、扶持政策、风险防控和组织保障等,推动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规范运行。全市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7229个,覆盖所有行政村。

(三)提质阶段。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毕节推进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肯定和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今年1月24日,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下发《关于推广毕节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经验做法的通知》,要求全省推广学习运用毕节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经验做法。为推动全市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提质增效,市委再次出台《关于推动全市基层党组织领办集体经济实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5个管理办法,突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统筹,推动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二、做法成效

(一)坚持“四级联动”,全市统筹推进。一是市级出台政策抓谋划。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方案、实施意见、管理办法,在开展“村社一体”合作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创新推进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同时,市委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推进会,督察调度、研究解决问题,通过调研指导、交叉督导等方式,强化业务指导,推动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落地见效。每年通过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的方式,对全市乡村干部和合作社管理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不断提升政策和业务水平。二是县级整合资源抓统筹。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布局,以县为单位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引导村集体合作社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及其衍生产业选择发展路子,统一产品加工、产销对接、品牌培育,开发创建一批有特色、叫得响的农产品品牌;推行村集体合作社县领导联系指导、县直单位、金融机构“联建共管”,考核同步、责任共担,合力推进工作落实;用好产业专家团队、科技特派员、乡镇科技副职等“三农”服务力量,积极协调组织省内外专家学者,根据农时季节深入合作社、产业基地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三是乡镇抱团发展抓实施。以乡镇为单位,统筹为各村合作社安排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社会资金,统一安排农技服务,统一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厂房、农机具、养殖场地、废弃矿山等资产,统一负责合作社章程审核、资源评估、项目论证、收益规范、财物管理、文档保管;按照“以强带弱、产业联合”等方式,探索建立乡镇党委领办的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区域内合作社开展多领域、多方式联营合作,全市累计成立合作社联合社114个。四是村级组织动员抓执行。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用活“三变”改革,将扶持资金、村集体闲置资产和资源等量化入股,鼓励党员干部、能人带头领办,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吸纳所有集体成员参加,共同抓好集体合作社工作。

(二)坚持“四个结合”,带动经营致富。一是产业和市场相结合。支持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立足市场需求,探索景区带动型、高效农业型、资本撬动型、乡村旅游型、加工贸易型等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全市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中,主营产业发展种植业的5287个、发展养殖业的1053个、发展建筑业加工业的107个、发展旅游服务的52个,利用固定资产投资和出租管理的447个,发展其他产业的283个。二是生产和经营相结合。通过自主发展、联合经营、生产服务、返租倒包等模式,引导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拓宽产业幅,延伸产业链;发挥各种生产经营模式的优点,最大限度调动群众,保障集体和群众利益。有的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采取自主发展模式,将土地集中起来由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自己经营管理,合作社承担产品全过程、全链条,引导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劳动务工等方式参与,确保过程全部置于合作社的统筹管理之下。三是机制和利益相结合。注重规范运行管理,指导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依法依规建立法人履职、监事履职、年度报告、清算分配、财务、审计等制度,保障社员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围绕退股风险防控、自然风险防控、集体资产流失风险防控、破产风险防控、廉洁风险防控等方面,强化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增强抗风险能力;指导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建立完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述职评议、离任审计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注重完善利益联结,建立“2:1:7”分配机制,纯收益20%留存发展、10%奖励分配合作社管理人员、70%按股分红,实现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是奖励和激励相结合。将村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报酬同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的发展绩效挂钩,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运用市场机制,实施股权激励、分红、绩效等中长期激励机制;明确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对各级财政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赠等资金享有优先承接权;支持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优先承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涉农项目,并从财政专项资金、金融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倾斜;投入到本村的各类项目,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外,原则上项目资金在400万元以下的,可不经过招投标程序,报乡(镇、街道)和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并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后,由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实施;市级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激励扶持党支部领办的集体合作社,持续推进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发展壮大。

(三)坚持“四个突出”,推动强村富民一是突出支部领办。明确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包括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两类合作社”一起领、一起办,全市建立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7229个;明确村党组织书记牵头发起成立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理事长;要求所有村干部全部参与合作社事务,鼓励村“两委”成员与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二是突出共同富裕。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田坎会”“板凳会”“院坝会”等方式,把群众组织起来,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入社,确保本村村民入社率不低于10%;吸纳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社会组织,以及致富能人、种养大户等入社,明确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成员中农民成员占比不低于80%,村干部100%入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成员占比不超过5%,既调动了村干部、合作社管理人员、能人、大户的积极性,又避免了“垒大户”;明确持股占比,村集体通过集体土地、集体资产、集体资金、上级扶持资金等单一或组合方式入股,确保持股占比不低于20%,全市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整合集体资源折价入股资金达23.9亿元;农民群众通过货币出资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实物、地上附着物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入股,确保持股占比不低于40%;鼓励村干部、合作社管理人员以个人身份出资入股,确保单个成员持股占比不超过10%;合理控制专业大户、能人、农业企业等其他成员股份占比,确保单个成员持股占比不超过10%。三是突出固本强基。通过推进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工作,推动从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大学毕业生、合作社管理人员等群体中选拔发展型村干部,培育2376名退役军人进入村“两委”任职。其中351人担任“兵支书”,进一步建强了农村干部队伍。同时,倒逼村干部在领办集体合作社过程中锻炼应对市场、经营管理、发展产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干部的本领,切实为农村发展留下了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四是突出乡村治理。通过推进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工作,全面发动、组织本村村民入股党支部领办的集体合作社,建立起了合作社、村集体与群众的紧密关系,使群众主动参与集体合作社的发展决策、产业选择、生产运营、销售推介、监督管理等重要环节,进一步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带动融入到农村德治、法治、自治工作,推动完善“党建+积分”“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七人议事小组”“两带三治”等农村治理体系建设,有效解决了“支部干、群众看”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参事议事的参与感、认同感,乡村治理效能更强。

三、经验启示

(一)组织领办是核心。通过村党组织书记牵头发起成立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采取村干部、集体合作社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方式,强化党组织的领办作用,让党组织始终站在合作社发展最前沿,带领群众共同发展。鼓励优秀青年、技术人才、经营能人、致富能手入社担任骨干,壮大了集体合作社发展力量。实践证明,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党组织是核心,必须发挥党组织主导作用,肩负起既要领、又要办、还要赚的使命。

(二)规范运行是关键。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规范运行机制,采取村集体独立自主经营、村集体与企业合作经营、对外承包经营、统购包销等模式,提高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充分利用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对接市场、抱团发展的优势,把分散的群众资源组织起来,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矛盾,提高了群众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践证明,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关键在运行,不能一建了之,坚决杜绝党支部领出“空壳社”“僵尸社”。

(三)利益联结是基础。毕节市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切实把群众、合作社、龙头企业等通过股份合作紧紧扭在了一起。建立完善合作社、村集体、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按股分红”利益联结机制,按照“2:1:7”的比例规范收益分配,定期对留存资金、奖励资金、股东分成进行分配,促进了村集体、群众增加收入。实践证明,推进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最基础的是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增强集体合作社的发展动力。

(四)选准产业是支撑。围绕12大特色优势产业,通过集体合作社的发展运行,逐步推动了农村传统种养业向农产品加工、民间工艺制作、商品市场、乡村旅游等领域拓展,逐步实现农村多业态、全链条的产业发展新格局,确保了以强大产业支撑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向好运行,以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发展推动产业深度发展。实践证明,产业是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长远发展的重要支撑,必须选准支柱型优势产业,推动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实体化运行。

(五)建强组织是保障。注重加强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育强村党组织书记;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办作用,让农村基层党组织既领得起来、又办得下去。实践证明,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推动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领办能力,带领群众把集体合作社办好、办实、办出成效。

四、探索和思考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县级统筹,组织各方面专家调整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统筹推动集体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坚持乡镇统领,坚持“跨村组合、合股经营、加入自愿、利益共享、试点先行”的原则,统筹乡镇党委领办集体合作社,推动所辖村“抱团发展”。坚持村级领办,突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主导作用,深入推动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强化书记主抓,坚持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书记抓集体合作社工作,推动阵地前移、重心下移。

(二)突出群众主体。推进承包经营,引导群众将土地等资源资产流转或入股到集体合作社,明晰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增强生产经营的自主性。推进联产经营,采取“产业由农户发展,收益由农户享有”的方式生产经营。推进合股经营,坚持群众最大化参与的目标导向,着力破解资金筹措难、群众入社率低等问题。推进利益联结,坚持按劳分配为主、按资分配为辅的利益联结方式,激发群众生产经营积极性。

(三)完善支持措施。加大人才支持力度,聘请职业经理人参与经营管理。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产业专家团队、科技特派员、乡镇科技副职等挂帮联系集体合作社考核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金融部门积极为集体合作社提供小额贷款和支付结算等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集体合作社有效担保范围。加大资源支持力度,鼓励集体合作社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产业。加大资产支持力度,引导将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山塘、沟渠等作为集体资产入股集体合作社。

(四)注重风险防控。强化财务管理,指导集体合作社结合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将集体合作社纳入内部审计。强化资产管理,指导集体合作社加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推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履约管理,增强集体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契约意识,杜绝“利益大家享、风险一人担”现象发生。强化债务预防,采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实体化运行,防止集体合作社新增债务风险。强化农业保险,建立落实“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

(五)严格考核评估。加强目标考核,把基层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工作纳入党建成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过程评估,强化日常调度、督促检查、管理监督,推动集体合作社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建立常态督导、通报反馈、整改提升的全闭合管理链条,以科学精准的过程管理推动工作有效落实,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加强奖励问责,坚持激励和问责相结合,对不履行领办主体责任,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