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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服口服!法官上楼巧解“无主”漏水案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水管漏水引发的领里纠纷。

某小区一楼房屋被泡,墙面斑斑驳驳,门框歪歪扭扭,家中一片狼藉。一楼业主心急如焚找楼上几户商量赔偿的事儿。可来来回回几次,愣是没谈拢。

没办法,一楼业主只好一纸诉状,把楼上四户邻居都告到了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对簿公堂互不相让咋整?

立案前,法院工作人员深知邻里关系的重要性,本着“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想法,积极组织了两次调解。

可谁料,在双方在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这两大关键问题上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调解工作就此陷入僵局。

无奈之下,案件只能进入诉前鉴定程序,大家都盼着能有个清晰明确的说法。

细查详审裂痕犹在咋判?

立案后,承办法官迅速了解案情,先后组织两次庭审,不放过任何细微线索。

不仅如此,为彻查案件真相,法官两次前往案涉社区,四处走访调查、收集证据,掌握了大量详实信息和各类证据,并结合鉴定结论作出分析判断。

由于各楼层共用卫生间下水主管道,而下水管道内堵塞物的来源和形成时间难以确定,从法律角度来讲,一楼以上住户都应承担一定责任。但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三楼和五楼住户在事故发生前,长期无人居住,与此次反水事件关联不大,因此,法官判定这两户无需承担责任。

最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明确二楼和四楼住户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也在判决书中清晰载明。

在撰写判决书时,法官并没有简单罗列事实和法律条文,而是深知判决不仅要解决当下纠纷,更要修复邻里关系。于是,判决书中详细阐述了判决理由,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赔偿到账胜败皆服咋样?

2月26日下午5点左右,被告方收到电子判决书。令人惊喜的是,傍晚19:14分,被告便主动来到法院,履行赔偿义务。

被告方迅速的赔偿充分表明他们对法院判决的高度认可,更展现出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原告方看到被告如此配合,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对法院公正的判决感激不已。

这场持续数月的相邻关系纠纷,在法院的妥善处理下,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邻里间的紧张氛围也随之烟消云散,重归往日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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