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深化“四化四解四到位”,在执行中创新推行“司法赋能”,通过修复广告牌,助力宣传等方式,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帮助涉农企业纾困重生。
2025年7月,当某生态种养殖合作社的负责人陈某触摸着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新立的“采摘园”牌匾时,这个被租赁纠纷困扰了多年的中年汉子,眼眶微微发红。
五个月前,他还在为被大雪压塌的大棚和拖欠的租金焦头烂额;如今,在金林法院的“特别执行方案”下,他的困境与希望都随着这块沉甸甸的牌匾迎风舒展。
一纸调解书背后的执行难题
时间拉回2024年,村经济合作社与某生态种养殖合作社的租赁合同纠纷经金林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分期支付欠付租金。然而协议履行期未至,几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压塌了5处种植大棚。
被执行人将全年利润投入灾后重建,租金支付再次搁浅。当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承办法官发现,这个已拖欠租金的合作社并非“老赖”——其种植的香瓜、黄瓜等作物品质上乘,但囿于宣传不足,优质农产品始终“养在深闺人未识”。
司法智慧破局:从“强制”到“赋能”
执行法官团队没有简单采取查封措施,而是通过实地勘察发现了案件的“转机”。“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只是暂时遇到经营瓶颈。”执行法官在执行会议上指出,金林法院最终创新制定“司法赋能”方案:由法院出资修复倒塌的广告牌,并协调宣传部制作专题宣传片,在“关注金林”视频号发布,合作社咨询电话量增多,前往采摘园体验采摘乐趣的游客也增多了。
“枫桥经验”的现代司法实践
这一举措产生了涟漪效应:申请执行人在具体了解了被执行人的情况后,同意被执行人延后还款的时间,并同意被执行人再次进行分期给付。被执行人在卖出首批香瓜后,也在第一时间给付了第一笔案款。
在执行法官看来:“当司法举措能帮助市场主体恢复造血功能时,刚性执行便有了温度。”
司法“破”与“立”的辩证法
这块由金林法院建立的广告牌,立起的不仅是通往田间地头的路标,更是司法执行从“惩戒”向“救治”转型的生动注脚。正如被执行人在新栽的香瓜苗前所言:“法院不但帮我解决了纠纷,还给我指明了出路。”眼下,“采摘园”的牌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成为本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美丽剪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