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之滨,碧波翻涌。广州南沙港,满载货物的巨轮鸣笛起航;阳江外海,海上风机平台巍然屹立,将清洁能源送向湾区;珠海桂山岛,智能养殖平台迎风破浪,承载着海洋牧场的丰收希望……这样的场景每天都在南粤海域上演。
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9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以18条创新举措为“海上新广东”建设注入法治动能,成为“十四五”期间广东法院护航海洋经济发展的最新注脚。
回望“十四五”期间,广东海洋经济逐年攀升,连续30年位居全国首位,2024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近五年来广东法院共受理海事海商案件1.43万件、审结1.35万件。在这幅“向海图强”的壮阔画卷中,广东法院以海事审判为画笔,用公正高效的司法实践,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系上“法治安全带”、注入“规则确定性”、筑牢“生态防护墙”,在这片拥有4000多公里海岸线、4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的蓝色疆域上,写就司法护航的生动答卷。
规则之锚:筑牢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司法保障
“如果没有法院对海上风机平台法律属性的明确认定,我们企业可能因一次事故就面临生存危机。”某海洋工程公司经理李某道出了众多海洋新兴产业经营者的心声。他口中的“升某”平台案,是广东法院服务“十四五”规划“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目标的生动实践。
该平台在海上风电场作业时因桩腿穿刺倾斜沉没,风电设备随平台坠海,保险人赔偿后向平台光租人追偿4000余万元损失。广州海事法院经审理,创新性地认定自升式平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三条规定的“海上移动式装置”,平台光租人有权享受责任限制并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这一裁判合理限定了海上风电企业的赔偿责任,提振了产业投资和保险承保的信心,促进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
这是广东法院服务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的缩影。“十四五”是广东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跨境电商等新质生产力蓬勃兴起,也对司法提出了规则供给的新需求。广东法院以问题导向破题,用司法创新回应产业之需:
——针对跨境电商物流规则不统一的问题,广州海事法院出台全国首个跨境电商物流纠纷审判指引,统一“海外仓”等新业态相关纠纷裁判标准。全省法院近五年化解近万件纠纷,推动行业投诉率下降超三成。“有了指引,我们‘抱团出海’更有底气!”深圳某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说。
——针对海洋牧场融资难、经营风险大、保险理赔难的痛点,广东法院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抵押、租赁、物资燃料供应、融资借款、保险等案件,为海洋牧场建设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今,湛江、珠海已建成27个智能养殖平台,年产量超万吨,“海洋粮仓”从蓝图走向现实。
——针对海上风机平台法律属性不清的问题,广州海事法院首次明确“根据海上风机作业平台的类型,认定是否属于‘海上移动式装置’,从而纳入海商法‘船舶’范畴”,为风电企业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提供了依据,避免了因单次事故陷入经营困境。
广东高院出台的《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紧扣“十四五”规划中“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要求,聚焦海洋工程、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等关键领域多个方面,为海洋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全链条、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意见紧扣‘十四五’规划要求,以‘司法+海洋’的深度融合,勾勒出法治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清晰路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港集团黄埔港务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副经理周冲表示。
生态之盾:构建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司法屏障
深圳湾畔,红树林随风摇曳,招潮蟹在泥滩上爬行。很难想象,三年前这里曾因非法用海被破坏。“现在好了,海岸线恢复了,鱼也多了!”常来散步的市民李阿姨说。
变化,源于广东法院的生态司法组合拳。
中山市某建材公司与工程公司非法开采海砂8万余立方米,被海洋执法部门处罚。广州海事法院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海洋环境修复费用185万元,但由于被告缺乏可执行财产,法院创新采用“劳务代偿”方式执行判决。被告公司在神湾镇竹排村实施河道清淤8000多立方米、种植乔木1500棵,折抵56万余元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