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午后,阳光照耀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某社区广场。
宝安区人民法院石岩人民法庭法官柳海涛再次来到这里,居民老黄热情地将物业人员熬制的绿豆沙分给他一些。一口清甜下肚,老黄抹抹嘴,笑着对柳海涛感慨道:“现在这物业费,交得值!”
而就在不久前这里还是另一番景象——老黄等85名居民因不满物业服务,长期拒缴物业费,矛盾不断升级,物业管理一度陷入“服务越差越不缴费、越不缴费服务越弱”的恶性循环。
2020年,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但由于沟通不足、服务存在瑕疵,许多居民拒绝缴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最终将85人诉至法院。
调解室内,物业公司王经理满脸委屈地摊开服务记录:“四年了,街道清扫、路灯维护、安保巡逻、垃圾清运,哪样不是实打实做了?”
“合同我们没签字,凭什么交钱?”老黄发出质问,“房子是我们自己盖的,以前都是自己管,物业的服务到底在哪?”
首次调解不欢而散,办案团队却没有放弃,迅速联合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和社区党委深入社区,挨家挨户走访。居民心中的疙瘩逐渐清晰——对股份公司代签合同的合法性存疑,以及对物业服务品质不满。
“解这个结,法理和情理缺一不可。”办案团队定下思路,随即召开多方调解会。
会上,柳海涛先肯定物业的基础工作:“王经理,这四年的服务大家有目共睹,公司运营的难处我们也理解。”话锋一转,他指向核心问题:“但居民反映的卫生死角、设施维护等问题,必须拿出实招整改。服务质量上去了,缴费意愿自然会提高,这才是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