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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目标提质效 凝心聚力护公正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侦查工作会议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侦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于11月21日召开全区检察侦查工作会议。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安耀彬,检委会专职委员崔平出席会议。二级高级检察官高文山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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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听取汇报并对自治区侦查工作认真贯彻全国检察侦查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检察侦查案件办理质效提出要求。

会上,安耀彬宣读通报,表扬了全区检察侦查条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办案团队及优秀案例。

刘喆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自治区检察侦查工作坚决贯彻“依法稳慎、务必搞准”总要求,持续推动检察侦查工作科学发展,侦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整体已经进入全国“中游”甚至“上游”水平,全区检察侦查工作实现“三年一大变”的目标。全区检察侦查条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正视全区检察侦查工作仍然存在的“四个不平衡”“四个不充分”问题,准确把握工作价值和规律,坚定做实做优检察侦查工作的决心;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保持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的恒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重点任务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推进的耐心。

会议强调,要提升“四方面认识”:增强政治觉悟,准确认识检察侦查在服务大局、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法治意识,正确把握检察侦查“三个重要”的职能定位;树立法律思维,全面、准确把握检察侦查工作的总要求;把握司法本质,清醒认识“三个善于”检察侦查案件办理的核心要义。要完善“五个机制”建设:拓展“前端”渠道,积极构建符合法律规定和检察侦查案件特点的线索移送机制;强化“后端”衔接,不断完善符合检察侦查案件办理特点的侦查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间的配合制约机制;持续加强“平行”联动,不断强化检察侦查与纪委监委等部门有效配合机制,充分凝聚反腐败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合力;守牢“安全”红线,全面加强办案安全各项措施和防控机制;完善“底部”支撑,积极构建技术、经费等对检察侦查的支持保障机制。要落实“四个重点”:加快推进盟市院检察侦查机构独立实质化运行,理顺检察侦查工作体制;持续加强侦查队伍能力建设,积极构建符合检察侦查工作规律的专业化、专门化检察侦查队伍;优化检察侦查案件办理结构,狠抓重点领域案件查办和专项工作开展;攻坚重点法律适用问题,切实提升对检察侦查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的研究能力。

会议要求,要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全面落实“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总要求,推动自治区检察侦查案件高质效办理。会议还提出,目前已近年底,要树立对标对表意识,认真盘点工作,审视各项工作计划、安排的落实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为明年工作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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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和任务开展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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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分管检察侦查工作的院领导、负责检察侦查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先进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自治区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代表、自治区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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