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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

2月28日,2026年度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全省“新春第一会”和全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政法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审议有关文件和方案,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提供坚强安全保障和法治保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主持会议并讲话。杨青玖、郑青、林贻影、安大钧出席。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6年春节团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中增强“策马扬鞭”的底气,在开拓进取、接续奋斗中激发“一马当先”的锐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并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切感受人民至上的真挚情怀,深切感受高瞻远瞩的战略擘画,深切感受系统辩证的治理智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一并学习领会贯彻全省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省政法机关把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履职着力点,全力护航创新浙江建设。

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新春第一会”——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全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王浩书记在两次会议上的讲话,通篇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篇彰显了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续写“两大奇迹”浙江新篇章的使命自觉,通篇释放了一门心思抓落实、全力以赴抓攻坚的强烈信号,充分展现了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道路砥砺前行的高度自觉,不断深化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性认识的战略清醒,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为民情怀,更好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责任担当,狠抓既定工作部署落地见效的务实作风。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系列会议的部署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把平安浙江建设置于全省大局中谋划推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科学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推动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一手抓“经济报表”、一手抓“平安报表”,进一步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以高水平安全、高质效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了《关于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会议强调,省委政法委和省政法各单位要根据中央通知要求和省委统一部署,抓紧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要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政治优势,深刻认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一心为民造福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切实提升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

——拉高标杆要求,一体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政法机关作出的指示要求,将其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指引和根本遵循。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是政治机关、纪律部队,要牢记嘱托,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确立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细化政法系统正确政绩观的标准和要求。要切实把政绩体现在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上;体现在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呈现基础最实、秩序最优、活力最强的韧性社会生动图景上;体现在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要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把是否化解矛盾风险、是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否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否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检验政法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标准。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认真研究正确政绩观在本系统的衡量标准、具体表现和实现路径,把标准要求细化具体化,确保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计长远出政绩。

——把握总体要求,高质量开展好学习教育。省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坚持“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抓好学习研讨、深入查摆问题、突出整改整治、做好建章立制、坚持开门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全程高质量。省委政法委机关要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全省政法系统学习教育工作的指导。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文件方案。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委员参加会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委政法委办公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