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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2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机关学习教育。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全区检察机关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教育与检察履职结合起来,推动始终在监督办案中践行正确政绩观,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推动党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锻造过硬干部队伍、涵养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举措,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要把握核心要求。牢牢把握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聚焦重点发力,确保不虚、不空、不偏。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筑牢思想根基。在“对标查摆”上动真格,找准突出问题。在“整改整治”上求实效,推动标本兼治。在“实干担当”上显作为,创造过硬实绩。要强化组织保障。用好《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适时举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机关学习教育具体举措,确保学习教育高标准开局、高质量推进。各级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