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聂生奎主持召开林区分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最高检和省院相关会议精神,审议《关于在林区检察机关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并部署林区检察机关学习教育。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部署,更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林区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将其作为筑牢政治忠诚的必然要求、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落点、推动高质效履职的现实需要以及从严管党治检的关键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深学细悟强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学习,通过党组领学、支部研学、个人自学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拧紧思想“总开关”;要深查细照找问题,坚持领导带头、全员覆盖,重点查摆政绩观偏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办案质效不高、监督不力、为民不实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明确整改方向和时间节点;要真抓实改促提升,实行边学边查边改、靶向整治和销号管理,切实把学习教育整改与巡视巡察整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等统筹结合、一体推进;要建章立制固长效,完善考核评价、案件管理、监督制约等制度,从根源上杜绝“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质效的鲜明导向;要开门教育受监督,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足检察职能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确保学习教育可感可及、群众认可。
会议要求,要压实政治责任,两级院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分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筹协调,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衔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将学习教育与推动中心工作、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一体推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实现两手抓、两促进。要加强分类指导,突出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两级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头雁效应”,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整改,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学习教育,坚决防止上下一般粗、搞“一刀切”。要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统筹用好“两微一端”等载体平台,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低级红”“高级黑”。要从严督促问效,强化督导检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对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的严肃追责问责,以“四个体系”工作落实机制高效运转推进学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