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山东省公安厅党委(扩大)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部署开展省公安厅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夏凤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近期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将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党内集中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有效途径,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取得实效。要深入学习研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原文原理、深入领会精髓要义,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坚持真查实改,深刻剖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梳理清单、建立台账,动真碰硬整改整治。要突出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制度,强化机制保障,把制度规矩补齐立好。要坚持开门教育,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办好民生实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把开展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做好厅党委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以公安工作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公安力量。
在济厅领导出席会议,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