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辽宁省公安厅党委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公安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教育引导全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会议强调,要高标准一体化推进学查改各项工作。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举办系列读书班,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以训助学、以案促学,筑牢思想根基。扎实开展查摆整治,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系统深入查摆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问题根源建章立制。严格落实开门教育,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广泛听取企业群众意见,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强调,要坚持学用贯通,用可感可见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质量效果。在塑造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企业上见实效,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用好“7110”涉企服务保障机制。在夯实基础工作、补齐差距短板上见实效,推动各部门聚焦本领域短板问题攻坚补齐,确保“8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在转变作风、服务基层上见实效,结合学习教育全面检视作风问题,力争实现厅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会议强调,要拧紧责任链条,确保学习教育有序推进。厅党委对学习教育负总责,带头抓好自身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和实的作风,组建工作专班实施全覆盖、全过程指导监督,决不能搞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坚决杜绝“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以辽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