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委、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学习教育工作要求,部署启动农垦法院学习教育工作。农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松晓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农垦两级法院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以及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准确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紧密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成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紧密联系农垦法院实际,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形势任务,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认真学习研讨,认真落实“四个深入学习”要求,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入查摆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检视差距不足,找准找实问题。要扎实整改整治,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司法改革、司法政务、队伍建设具体工作中。要强化建章立制,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司法实绩。要坚持开门教育,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农垦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二级高级法官、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