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动员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切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干警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公正裁判丈量民心,以有温度的司法守护人民幸福,把“如我在诉”一步一个脚印写在司法为民的路上,用实干实绩为学习教育做好注脚。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宏伟主持会议并就开展学习教育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及中央党建领导小组和省委党建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审议省高院开展学习教育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教育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必然要求,是激励实干担当、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坚守公正廉洁司法底线的关键举措。要切实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开展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把“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立足司法审判职能,突出审判机关特色,全面落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把正确政绩观融入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司法改革、司法政务、队伍建设具体工作中,使学习教育更有针对性、更富成效性。
三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提升学习教育的成果成效。要坚持以上率下,院党组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示范引领。要健全组织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压实责任,加强对下指导,整体安排、系统推进,精准落实、确保成效。要发挥法院官方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和新媒体优势,及时宣传报道学习教育进展成效。要注重统筹兼顾,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按照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深化落实“345”工作思路,以“盘活沉睡资产,助推经济发展”等专项行动为重要载体,坚决防止相互脱节、搞“两张皮”。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敢于刀刃向内,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努力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奋力开创全省法院审判事业发展新局面。
院党组成员、院领导、专委、厅级干部,省纪委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同志,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