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有关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全区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工作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不折不扣落实好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引导全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在深学上下功夫,对标对表学习规定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分级分类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理念,持续打牢思想根基。要在真查上出实招,紧密结合公安实际,深入调研、深查细照,刀刃向内把问题找全找准找实。要在实改上动真格,压实工作责任,持续跟踪问效,把整改整治贯穿始终,有力有效铲除顽瘴痼疾。要在建章立制上求突破,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要在开门教育上严落实,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要求,全区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为广大民警辅警立好标杆、作好示范。要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将开展学习教育与推动中心工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以推动全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为实现自治区“十五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公安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