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检察院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学习教育。
读书班采取专题辅导、集体学习、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体学员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等内容。读书班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贵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等内容作专题辅导,帮助全体学员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理论理解。

在专家辅导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全体学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分组研讨,交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的收获和感悟。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大家一致表示,通过参加读书班,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对正确政绩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将持续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一是在学思践悟中领会把握精髓要义,全面贯彻“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深刻认识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自觉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树牢宗旨意识,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学思践悟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更好统筹学习教育和检察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真正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三是在学思践悟中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弘扬自我革命精神,认真检视差距不足,与巡视整改等结合起来,在整改整治中改进作风、在建章立制中常态长效,努力做到深学、真查、实改。
贵州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机关处级干部和省第一地区院处级干部参加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