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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贷款反背70万“巨债”? 这起“AB贷”诈骗案在高校宣判

“我把你当朋友,你却这样对我!这可是我们的血汗钱啊……这些欠款给我们家带来了多大的伤害!”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一场涉熟人贷款诈骗案的庭审,搬进华东政法大学校园,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公开审理。庭审现场,被害人沈某及其母亲声泪俱下,诉说着被骗后的家庭困境。

这场公开庭审,聚焦的正是当下年轻人极易中招的“帮朋友贷款”陷阱,案件的审理与判决,也为所有青年敲响了防范警钟。法院结合案件事实与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被责令向沈某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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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好友周转”,80余万元贷款变巨债

2023年底,沈某的朋友吴某某开始频繁联系他,接连诉说自己遭遇“个人银行账户突然限额”“生意资金周转困难”等困境,言辞恳切又满是焦急。为博取沈某的信任,吴某某还不时向其发送大额资金往来截图、账户余额照片,刻意营造“只是暂时遇困、实力尚存”的假象。

眼见好友“身陷困境”,沈某心生恻隐。吴某某见状趁热打铁,谎称自己有“特殊贷款渠道”,能快速办理低息贷款,却以自身征信有瑕疵无法直接申请为由,恳请沈某以其名义帮忙申请贷款,还信誓旦旦地承诺:“贷款下来后我每月按时还款,几个月内就把贷款主体变更到我名下,你完全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在吴某某的层层诱导和虚假承诺下,沈某放松了警惕。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期间,他多次按照吴某某的要求,前往其指定的贷款公司办理贷款手续,先后贷得80余万元,全部转交给吴某某。2024年5月至6月间,吴某某又以办理银行“进件”需要手续费为由,额外骗取沈某2万余元。

拿到钱款后,吴某某为进一步稳住沈某,起初还能少量偿还部分贷款本息;但没过多久,他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还款,甚至直接离开了上海,断绝了与沈某的所有联系。直到此时,沈某才发现自己早已落入吴某某精心设计的骗局。

面对剩余的70余万元未还贷款,沈某无力承担,只得向家人坦白实情。为偿还这笔债务,沈某家属不得不掏空家庭全部积蓄,还向亲友四处举债,这让沈某及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快速侦办并抓获嫌疑人,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查明全部犯罪事实后作出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资金周转困难、有特殊贷款渠道等事实,隐瞒自身征信瑕疵及无还款能力的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吴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既严厉打击了诈骗犯罪,也全力追赃挽损,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金融秩序。

巡回审判进校园,拆解“AB贷”诈骗陷阱

生活中,不少年轻人都会遇到类似的求助——朋友以“临时救急”“生意周转”为由,希望借用自己的名义申请贷款。这起案件,正是给所有人的一次深刻警示:切勿因情面轻易出借个人征信,更不要轻易为他人“背贷”。

吴某某的诈骗行为并非孤立个案,这类“借名贷款”诈骗还会对金融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均以征信系统的信用数据为重要依据,而吴某某借用他人名义骗取贷款的违法行为,会导致实际用款人未被记录不良信用,被借名人却背负征信污点,不仅让金融机构面临资金损失风险,更会扭曲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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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吴某某的诈骗套路,正是典型的“AB贷”——征信资质较差的吴某某(A方)找到征信良好的沈某(B方),以沈某的名义贷款,钱款由吴某某使用,债务却由沈某承担。此类诈骗专门瞄准征信记录良好但缺乏法律知识和金融风险意识的群体,尤其是在校学生、初入社会的年轻人等,诱使他们沦为“贷款工具人”,严重危害个人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

法官提醒广大青年群体要坚决远离非正规借贷:对主动找上门、手续异常简单、承诺“低息快速放款”的“贷款渠道”,务必保持高度警觉。非正规小贷公司、网络贷款平台往往隐藏高额利息、隐性费用,催收手段激烈,一旦陷入,极易沦为债务奴隶,难以脱身。

金融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更关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此次松江法院将高发诈骗案件庭审送进校园,通过真实案例、直观审判、权威释法的方式,帮助青年学生筑牢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防线,从源头遏制“借名贷款”“AB贷”等诈骗陷阱向校园蔓延,以司法力量守护青年财产安全,夯实社会诚信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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