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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拍“鸟浪”逼飞鸟群,10万候鸟的“海景房”遭入侵,无人机“贴脸”拍摄该停一停

一望无际的湿地滩涂

长满了芦苇、海菜花‌、藨草等植物

成千上万的候鸟瞬间从湖面起飞

“鸟浪”汹涌,翻滚在天水之间

这里是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据记载,草海自古即“水草丛生”

以‌“草美成海”著称

然而,部分摄影爱好者

在记录美景时

使用无人机近距离跟拍候鸟

无人机螺旋桨高速转动的嗡鸣声

打破了草海的宁静……

10万只候鸟的“海景房”

草海是我国三大高原湖泊之一,是贵州省最大的高原天然淡水湖泊,拥有完整、典型的高原湿地生态系统,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国家战略中,被列为一级重要湿地。

草海是200余种鸟类的重要越冬地和迁徙中转站,每年在此越冬的候鸟达10万余只。这里拥有以黑颈鹤为代表的16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和灰鹤等49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因此也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黑颈鹤之乡”称号,还是“世界十大观鸟胜地”之一。

在草海越冬的黑颈鹤的迁徙路线清晰且稳定:每年11月上旬,黑颈鹤从四川若尔盖等地出发,沿岷江流域、邛崃山脉一路南下,最终抵达贵州草海,全程直线距离约800公里,往返迁徙的时间需要一个多月;次年3月,它们再北迁到各个繁殖地。

随着保护措施的完善,近年来,草海生态质量不断提升,野生动物数量不断增加、种类不断丰富。

有意思的是,2024年初冬,不仅黑颈鹤、灰鹤等“老住户”如期而归,草海候鸟群还迎来了大量的“新居民”红嘴鸥,成为草海观鸟人的“福利”。2026年1月,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简称草管委)监测到黑颈鹤数量创下历史新高,这标志着当地生态保护成效显著。

每年寒意初生时,草海都会敞开胸怀,如同一位母亲,拥抱着千里归来的候鸟“宝子”。草海里沉寂了大半年的湿地与滩涂,就会被此起彼伏的鸟叫声唤醒,成群的黑颈鹤或结伴掠过湖面,或在浅滩觅食散步。水里的鱼虾和水藻为候鸟们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成片的沼泽和草甸非常适合鸟类休憩,成为10万只候鸟理想的“海景房”。

很自然地,草海就成了摄影爱好者、爱鸟者心中的“宝藏拍摄地”,来此观鸟、旅游的游客日益增多。尤其是在冬季,来自各地的摄影师们,举着长枪短炮整日驻守在草海周边,他们拍下的照片与视频,经由网络平台的传播,成为流量密码,也让这片小众的自然保护区渐渐“出圈”,吸引了更多游客。

无人机打破了草海的宁静

然而,这场人与鸟双向奔赴的美好近来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为了拍出更震撼、清晰的画面,不少摄影爱好者开始尝试各种新的拍摄手段,原本克制的远距离观赏拍摄,渐渐演变成了近距离围拍、诱拍,甚至直接操控无人机升空紧追候鸟群拍摄。

无人机螺旋桨高速转动的嗡鸣声,在人类听来或许不算太刺耳,但对听觉敏锐的候鸟极易造成惊吓。那些在浅滩觅食、在草甸休息、在水边闲逛的候鸟,一旦听到无人机声响,往往会慌不择路地逃离。

更令人忧心的是,部分摄影者为了拍出有视觉震撼的“鸟浪”效果,往往不顾草海自然保护区的观赏准则,刻意操控无人机低空飞行,近距离跟踪、追赶飞鸟群,甚至逼迫鸟群集体起飞。

这种现象很快引起了“益心为公”志愿者的注意。2025年12月,该问题被反映到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威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此十分重视,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

一些游客和保护区巡护人员向办案检察官反映,自己的确曾亲眼见过,无人机低空掠过鸟群后,候鸟四散奔逃、叫声惊慌,还有个别摄影爱好者操控无人机在空中长时间追拍黑颈鹤。

“我就见过一架无人机追着鸟拍,结果撞上了一只红嘴鸥,红嘴鸥当时掉到水草里去了,也不知道有没有伤到。”附近的商户告诉检察官。

保护区巡护人员也向检察官反映,曾有飞手操控无人机近距离跟拍黑颈鹤,黑颈鹤受到惊吓,好几天才返回栖息地。一旦发现这种现象,巡护人员就会立即劝导飞手,但该行为依然无法杜绝。

鸟类保护专家告诉检察官,这些鲁莽行为带来的后果远比想象中严重:受惊吓的候鸟仓促飞离栖息地,往往要在外漂泊数日后才敢重返原地,有可能耽误候鸟迁徙途中的休整与觅食,严重的甚至可能延误迁徙。

“这些看似为了记录美景的拍摄行为,背后藏着不容忽视的生态隐患。”威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化宏说,那些无视规则、惊扰候鸟的无人机飞行拍摄现象,恰恰戳中了当下自然保护区越发突出的无人机无序飞行的乱象。

当镜头越过生态底线,当科技便利惊扰到自然安宁,这就已不再是简单的摄影爱好问题,而是亟待规范与整治的公共议题。

推动规范无人机拍鸟活动

无独有偶,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在“野生鸟类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不少短视频博主在草海用无人机近距离拍摄候鸟。视频中,黑颈鹤等珍稀鸟类明显受到惊扰。

2025年12月24日,毕节市检察院立案,同日将线索交给毕节市威宁县检察院办理。

随后,两级检察院组成一体化办案组,通过线上固定电子数据、走访摄影家协会、邀请自然保护区巡护员协助调查等方式进一步查明事实。经常上传此类视频的博主有20余名,部分无人机已经进入草海核心区,更有视频采用了无人机驱赶、追拍的方式拍摄。这些视频在平台上广为传播。显然,无人机扰鸟现象在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已具有一定普遍性,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5年12月31日,办案检察官就无人机近距离观鸟、拍鸟对鸟类造成的影响问题,专门咨询了“益心为公”志愿者、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冉景丞,冉景丞给出的专业意见十分明确。

冉景丞指出:“不当的无人机操作已成为一种新的人为干扰源,对鸟类个体及种群构成多重、可证实的威胁。无人机对鸟类的影响是系统性的,其作用机制根植于鸟类固有的感知、行为与生理特点。大量科学研究从直接伤害、行为干扰和生理应激三个层面揭示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娱乐性追逐、近距离悬停等拍摄行为属于干扰强度最高的模式,违背观鸟伦理。对处于繁殖季或越冬期的黑颈鹤等珍稀物种可能会产生不可逆的生态后果。无人机近距离观鸟行为已严重威胁黑颈鹤等候鸟的生息繁衍和安全。”

2026年1月13日,毕节市、威宁县两级检察院组织召开磋商会,邀请草管委、威宁县林业局、威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威宁县摄影家协会等单位代表参会,就此案公益损害事实、监管部门及监管职责等问题进行磋商,并达成共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2条、第29条及《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26条等规定,草管委对制定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宣传教育、管理参观旅游活动等负有法定职责,威宁县林业局针对保护区及周边鸟类集中区域规定并公布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内容,对无人机扰鸟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负有监管职责。

2026年1月16日,毕节市检察院向草管委制发检察建议,威宁县检察院同步向威宁县林业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两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完善管理规范,加强巡护监管并推动长效管控。

两部门对此高度重视,随后通过多个官方账号发布《文明观鸟倡议书》《禁止在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告知书》及生态保护科普知识。在草海自然保护区、锁黄仓国家湿地公园、杨湾桥水库鸟类觅食集中区域及重点观鸟点,新增设置警示标识牌50块,宣传横幅26条,发放宣传海报,实现重点区域警示标识全覆盖。除此之外,两部门还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并及时安排草海周边乡镇(街道)加强巡护。

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候鸟生态,草管委还启动了《关于在草海保护区及周边候鸟迁飞通道划设管制空域的请示》的专家论证及合法性审查工作,目前正积极对接空管部门将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划设为管制空域,以期实现长效管控。

不止于鸟

检察工作实际上并未止于办理“无人机扰鸟”个案。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短短两年时间,威宁县的无人机就已跳出小众科技产品范畴,悄然扎根社会生活、经济生产甚至农业农村各方面;科技赋能传统生产生活,让普通人真切享受到科技红利的同时,也因为无人机的无序使用,带来一些风险。

这一现象引起威宁县检察院的重视。检察官调查发现,民间使用无人机的门槛很低,无资质、无登记、无审批的无人机“黑飞”行为非常普遍,看似不起眼的个人零散飞行,实则成了安全隐患。针对无人机不规范问题,威宁县检察院展开了全区域调查、摸排工作。

在摸排中,检察官发现“无人机航拍婚礼”已成为威宁县当下婚礼跟拍的标配。然而,操控这些无人机设备的,多是单打独斗的个人从业者,他们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飞行培训,没有正规的资质备案,更没有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和飞行空域审批。

检察官走访时,有居民表示他曾在一场户外婚礼上亲眼看到跟拍无人机突然失控的场景:几公斤重的无人机带着螺旋桨从十几米高空急速坠落,重重砸在红毯边缘,距离人群仅几步之遥,现场一片惊叫,所幸没伤到人——这就是通常说的“炸机”。

类似的险情在装载粮食和农资的大型农用无人机,以及吊运石料和建材的工地无人机应用时也偶有发生。这些无人机有很多都属于擅自被用于商业吊运、无资质飞行、无规划作业的情况,而且问题愈发普遍。这样的行为违反了《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整治无人机不规范使用乱象

经对辖区内无人机状况的初步调查,威宁县检察院于2025年12月22日依法立案。威宁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化宏牵头办理专案,通过以事立案全面调查、分类施策监督履职、上下联动移送线索等方式办理涉无人机系列案件。

2025年12月26日,威宁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就行政机关对无人机的监管职责等进行明确。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的规定,威宁县检察院于2026年1月5日向威宁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无人机公共安全监管职责。同时,针对无人机销售环节不规范问题和农用无人机不规范飞行问题,检察机关分别与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磋商。

经检察机关督促后,相关部门对此问题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班人员开展辖区无人机市场主体全面排查,建立监管台账,同时组织开展无人机经营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使用农用无人机的专业合作社、作业人员开展专项排查,督促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无人机使用人员及时办理操作资质。同时,该局积极申报毕节市“低空+山地农业”场景培育试点,组织开展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安全飞行规范等专项培训,提升辖区农用无人机规范、安全作业水平。

此外,威宁县公安局发布无人机实名登记及安全飞行公告,对使用人员进行提醒告知,明确飞行禁区、飞行规范等事项;在人员聚集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无人机飞行安全常态化检查,及时排查消除飞行安全隐患。

长效治理,静候“冬之约”

2026年2月,检察官回访草海。此时已经是冬季之尾,候鸟们已在陆续北迁。

草海巡护人员告诉检察官,规范化的规定和提示在线上线下公布后,很多摄影者自觉遵守了规定,无人机扰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与此同时,威宁县检察院联合威宁县法院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案件办理、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方面形成司法合力。2026年3月,威宁县检察院还依托个案研究制定《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低空经济发展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明确公益诉讼护航低空经济发展的办案范围、调查重点、监督方式等。此外,威宁县检察院还向威宁县委专题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将协助出台全县低空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协助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法治保障”的低空经济发展格局。

2026年3月底,检察官再访草海,候鸟“宝子”们已北迁,去繁育它们的“小小宝子”。草海水波里荡漾着春的安谧,草越发绿,天越发蓝,静静地等候着新的“冬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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