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质效,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始终将无书记员智慧庭审模式作为司法改革重点举措,稳步推进其常态化、规范化应用。
4月16日,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五号法庭内承办法官运用无书记员模式,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这已是该院推进无书记员庭审模式以来办结的又一典型案例,彰显了科技赋能司法的持续成效。

自探索无书记员庭审模式以来,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完善操作规范,从最初的试点尝试,到如今广泛应用于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的民事纠纷案件,该模式已成为提升解纷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的重要抓手,此次办结的建工合同建工合同案件便是生动实践。
该案由王清华法官独任审理,双方企业因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诉讼不仅可能加剧矛盾,更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与后续合作。鉴于案件事实清晰,法官决定沿用无书记员智慧庭审模式,依托录音录像及智能语音识别技术,省去书记员现场记录环节,聚焦案件核心争议高效推进庭审。
庭审中,同步录音录像全程留存庭审细节,智能系统实时将各方发言转写为文字,自动过滤冗余表述、提炼关键信息,既保证了庭审记录的客观完整,又省去了传统模式下笔录核对、修改的繁琐流程,大幅加快庭审节奏。在查明事实后,法官重点开展调解工作,通过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从对抗走向协商,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为企业避免了更大经济损失。
据悉,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科技赋能司法,持续深化无书记员多元解纷模式,不断优化系统功能、拓展适用场景,将书记员从繁重的记录工作中解放出来,让司法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下一步,法院将继续总结实践经验,推动无书记员庭审模式提质扩面,以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