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举办学习贯彻执行“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同堂培训。

培训传达了“两高两部”《衔接配合意见》同堂培训精神,总结了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各部门衔接配合协作取得的成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贯彻执行《衔接配合意见》作专题辅导。
培训强调,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两高两部”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同,着力提升社区矫正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要依法履职,加强跨部门业务交流,统一执行标准,互通共享数据信息,切实加强各部门在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解除终止各环节的衔接配合。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确保社区矫正依法正确执行。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提升社区矫正衔接配合能力。
培训以视频形式举办,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监狱、未管所有关同志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