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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暨基层基础工作会议召开

5月18至19日,浙江省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暨基层基础工作会议在浙江嘉兴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意见》,贯彻落实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培训班精神,按照全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工作会议、省委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推进会部署要求,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加强综治中心与公安防控治理中心融合运行,一体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提供坚强保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杨青玖主持并作工作部署。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并讲话。

王成国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化完善顶层设计,立体化推进打防管控,智能化提升实战实效,系统化筑牢基层基础,衡量社会治安的核心指标持续向好。他强调,抓好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根基在基层,关键在基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特别是基层基础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到这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是坚守为民初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客观要求,是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现实需要,在不断夯实社会治安基层基础中,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王成国强调,要坚决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综治中心首创地的使命担当,坚持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牵引,加大与公安防控治理中心制度、机制、技术、力量等四方面体系化融合力度,加快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国探路先行。

——注重发挥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作用,以走前列标准落实“六个方面深化”要求。今年是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深化之年,要重点对标对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六个方面深化”要求,着力在聚焦“一站式、全闭环”完善机制、紧盯“举措实、效能高”规范运行、突出“敢担当、敢较真”落实责任等三方面先行突破。

——注重发挥公安防控治理中心专业力量作用,全面提升预警预防水平。公安防控治理中心是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枢纽。各级党委政法委和公安机关要按照省两办《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相应负责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和具体建设、日常运行,着力建立健全圈层查控体系、单元防控体系、要素管控体系、风险监控体系。

——注重发挥多跨平台优势互补作用,进一步凝聚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合力。切实发挥综治中心“统”“全”和公安防控治理中心“专”“精”的优势,立足综治中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两大职能,推动多跨平台统筹联动、合成作战,完善落实指挥调度、联动处置、形势研判机制,最大限度整合方方面面的资源力量,进一步凝聚社会治安风险防控整体合力。

——注重发挥共治体系合力攻坚作用,推动各项基础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流动人口基础管控,加强重点部位基础防范,加强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加强新业态监管,全面夯实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的基层基础。

杨青玖对公安机关进一步聚焦发力、协同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部署。他指出,要着力增强做好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和基层基础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根基,实战化运行公安防控治理中心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在会议小结时他强调,各地要凝聚共识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过程管理,因地制宜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抓推进,坚持大事抓具体,以具体抓深入,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工作标准,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有力有序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要突出重点抓统筹,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盯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纵向对接、横向衔接,集中各方力量攻坚解决。

会议为5家新获评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授牌。嘉兴市委政法委、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桐乡市公安局、绍兴市柯桥区委政法委、乐清市柳市镇综治中心、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南浔派出所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嘉兴市公安局防控治理中心、桐乡市综治中心、乌镇镇综治中心及乌镇派出所。

省委社工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信访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等单位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公安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有关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局长;第四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所长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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