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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书记王浩在省委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

“法治浙江”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八八战略”的法治篇,是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先行实践与生动探索,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源头活水”。今年是习近平同志部署法治浙江建设20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深化循迹溯源悟思想,重温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擘画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历程,深刻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为深入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贡献更多浙江力量和浙江经验。

深化循迹溯源悟思想,深刻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进一步坚定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信心决心

2003年,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将“切实加强法治建设、信用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2005年,把建设“法治浙江”作为省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亲自主持研究,先后深入40多个乡村、社区和单位开展专题调研,系统研究“法治浙江”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2006年4月25日至26日,主持召开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推动出台《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对“法治浙江”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率先开启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为浙江发展锚定法治航向。2006年6月,亲自推动成立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不断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各项工作走向深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新高度。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再次叮嘱我们要“持续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

20年来,在“法治浙江”引领下,我们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践行“八八战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浙江成为社会活力最强、社会秩序最优、群众安全感最高的省份之一。2025年,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调研中,浙江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政务环境均居全国第1;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

20年来,“法治浙江”引领我们探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的方法路径,党对“法治浙江”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强调“建设‘法治浙江’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建立健全述职述法、考核评价、示范创建、法治巡察、法治督察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0年来,“法治浙江”引领我们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有效。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强调“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国首部省级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规,深化法治服务“一件事”改革,率先成立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委员会,创新实施“法护创新”等专项行动,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目前全省市场经营主体1160.9万户,相当于每6个浙江人就有1个老板;境内上市公司740家、数量居全国第2。

20年来,“法治浙江”引领我们注重立法地方特色和管用实用,省域法规规章体系更加系统完备。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强调“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形成以《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为引领,以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各领域法规规章为支撑的“1+N”省域法规规章制度体系。2006年以来,制定修订省级地方性法规219部、政府规章165部,其中首创性、引领性法规规章30余部。

20年来,“法治浙江”引领我们加快打造高水平现代法治政府,推动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强调“把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率先启动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开展“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出台全国首部行政合法性审查政府规章,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19个。

20年来,“法治浙江”引领我们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强调“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探索实施“亮码检查”“综合查一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省87%的执法力量部署在县乡,企业、群众对执法公正的满意度提升至97.6%。

20年来,“法治浙江”引领我们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强调“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化司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探索“枫桥式司法所”“共富警务”等便民举措,成立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全域数字法院”“数字检察”“公安大脑”建设经验被全国推广,“办案用时最短、公信力最高、司法文明指数最好”成为鲜明标识。

20年来,“法治浙江”引领我们创新推进全民守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全社会法治氛围、法治风尚更加浓厚。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强调“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积极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出台全国首部法治宣传教育政府规章,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建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0家、数量居全国第1,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72个。

20年来,“法治浙江”引领我们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社会更加安定有序、群众更加安居乐业。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强调“建设平安浙江必须更好地利用法治的力量”。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探索形成桐乡“三治融合”、武义“后陈经验”等一批实践范例,扎实推进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20年来“法治浙江”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高瞻远瞩、战略擘画,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从“法治浙江”建设20年的探索实践中,我们进一步深切体会到:新征程上,必须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聚焦“落实”二字,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持续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开辟法治建设新境界;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公平竞争、鼓励创新创造、激发市场活力的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过程,以良法善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走在前、作示范”的定位标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

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力打造各领域法治化实践典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前、作示范,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贡献更多浙江力量和浙江经验。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就是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浙江”建设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延续好、集成好、深化好,不断推进新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继续走在前、作示范,打造更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引领性成果。具体来说,这个“更高水平”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高在“体系效能”上。就是要推动法治工作体系从“基本完备”向“系统集成”“成熟定型”迈进,实现地方立法更及时、更管用,执法更规范、更公正、更文明,司法更高效、更公信、更权威,守法更自觉、更坚定,普法更精准、更有效,更好实现良法善治。二是高在“赋能发展”上。就是要紧紧围绕“六个重大突破”“八个聚焦聚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破解发展难题、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维护安全稳定,让法治更好成为核心竞争力。三是高在“群众满意”上。就是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不断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让社会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高在“对外影响”上。就是要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在跨境电商、数字治理、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发出“浙江声音”,更好讲好浙江法治故事,更好展示法治中国形象,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

重点要抓好6个方面。

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传播。要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必修课程,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持续深化循迹溯源,形成更多有深度、有影响力的特色研究成果,生动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的法治故事,阐释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要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机制,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议题”制度,总结提升一批法治领域改革成果,加强法治督察,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深入推进高质量地方立法。立法是法治的基础和先导,要聚焦浙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不断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建设创新浙江、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缩小“三大差距”、高水平文化强省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强创制性立法,持续迭代完善“1+N”省域法规规章制度体系。要创新地方立法机制,强化党委领导、优化人大主导、注重政府依托、落实各方参与,探索实施“一起来立法”改革,统筹做好地方立法“立改废释”工作,确保立法始终聚焦发展所需、群众所盼。要强化前沿立法研究,要积极开展人工智能、无人驾驶、低空经济、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立法研究,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规则体系,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前瞻性。

深入推进高水平现代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所在。要推进政府依法履职,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政务公开,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不乱为。要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协议和其他重大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探索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集成改革,全面推行执法服务并重模式,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加大医疗、食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效衔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深入践行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优化司法机构职能体系,确保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要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加强释法说理,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要深化司法领域“一件事”改革实践,持续完善“枫桥式司法所”“共富警务”等便民举措,深化“全域数字法院”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深入推进明德守法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的根基在人民,要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要加强公民法治素养实践养成,深入实施“九五”普法规划,积极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扎实做好国家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青少年、新就业群体等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域建设“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健全“遇事找法”快速响应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可及。

一体深入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创新平安法治一体推进机制,完善“大平安”工作格局,努力实现“五个不发生”“两个下降”“一个确保”。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治理平台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要全面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要织密织牢公共安全防护网,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更好凝聚各方力量,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健全法治浙江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省委依法治省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共同抓好落实,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加强工作评价考核,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着力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营造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大力培育法治文化、涵养法治精神,倡导法治风尚,充分激发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参与、多层次联动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的生动局面。

(摘自王浩同志2026年4月23日在省委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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