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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

6月1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省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最高检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对各项重点工作再部署再推进。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永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聚焦学习教育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周密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学习教育“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深学、真查、实改,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学习,把“四个深入学习”要求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等学习教材,认真组织学习典型案例,发挥正面示范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作用,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要深化问题查摆,认真落实“三个对照”要求,聚焦集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重点任务,再检视、再排查、再细化,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真查、实查、深查,坚决把政绩观偏差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要精准整改整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决纠治各类偏差错位问题,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发挥制度的激励引导、惩戒约束作用,从根源上防范政绩观偏差问题反复发生。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学习教育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真正落实到位。要全面从严治党,健全从严治检体系,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自觉性坚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