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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火铸队伍 无讼护粮仓!吉林岔路河法庭深耕基层治理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人民法庭设立于1952年7月,辖4个乡镇和1个国家级开发区,辖区人口16.7万人。配备员额法官3人,三年来共收案1482件,结案率99.67%,其中调撤结案877件,调解率达58.82%。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23年评为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2024年庭长荣获个人二等功,2025年荣获吉林省优秀法官。法庭立足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大局,以“擎法负芒,造炬成阳”为精神内核,通过“炬火”党建品牌锻造队伍,以“无讼粮仓”解纷品牌深耕基层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建“无讼粮仓”实质解纷。法庭主动把司法审判职能融入国家黑土地保护、粮食安全等重大战略,努力化解涉农案件,为“万昌大米”生产经营提供“无讼”法律环境。法庭根据农业生产特点,从实践中总结出“三端四段”法律风险防控法,全面厘清“种植端、加工端、消费端”法律风险特点,协助种植户、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降低法律风险;全程完善“育种、耕种、加工、销售”涉诉响应预案,将司法服务嵌入农业生产全流程。两年以来,法庭依法化解农机具租赁纠纷28件,农资纠纷69件,米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无讼粮仓”创建以来,辖区农机具租赁纠纷下降了96.27%、农资纠纷下降了94.2%、针对米业公司的职业打假案件实现了零报告。

    汇聚调解力量共同解纷。法庭深刻把握“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这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推动纠纷解决从“法庭内”向“法庭外”拓展,镇域纠纷得到良好化解。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法庭参与辖区人民调解员选聘3次11人,创新调解员培训形式,开展“以庭代训”等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5次,培训调解员23人次。积极推动类型化案件化解,与辖区党委政府建立矛调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合力化解辖区类型化高发纠纷。两年来,辖区灌溉用水合同纠纷从279件下降至14件,降幅达94.98%,2025年采取支付令方式极大降低当事人诉累。

    加大督执力度持续解纷。法庭探索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督促执行为延伸”的工作模式。创新“庭上调解+督促履行”机制,在审判阶段锚定“可执行性”目标,诉讼调解全流程进行履行告知和风险评估,有效提升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法庭自2024年6月1日起开展执行工作以来,共督促执行192件,立案91件,执行到位金额244.60万元。

    营造宣传氛围助力解纷。法庭牢牢把握宣传主阵地,努力发挥宣传舆论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2024年第17期《中国审判》“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对法庭创建工作进行专题报道。2024年11月20日吉林省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改革要情》刊载了法庭的创建工作。2025年6月10日,《人民法院报》党建专栏报到了“炬火”党建开展情况。法庭创建工作得到了全社会广泛关注和高度认可,三年来国家省市媒体对法庭工作进行宣传报道7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