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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建议入国法!基层政法干警建议被新修订的监狱法采纳

“真没想到,咱们基层政法干警提出的一条建议,被写入国家法律条文。”近日,云南省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传来好消息,云龙县基层立法联系点此前报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修改意见被最高立法机关采纳,相关内容纳入法条。据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监狱法,该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此次被采纳的修改意见,是云龙县看守所所长段强在2025年5月云龙县召开的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提出。他建议,将监狱法修订草案第十七条第二款“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进一步明确为“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

之后,这条立足基层监管工作实际、事关政法干警身份定位与职业认同的务实建议,经云龙县基层立法联系点逐级报送,最终获得最高立法机关认可,为全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新修订的监狱法发布后,段强的建议被纳入第十九条第二款。

民意直达,离不开成熟规范的征集机制。在监狱法修订意见征集阶段,云龙县人大常委会不局限于下发书面函件,而是充分发挥法治专业代表工作站职能,组织法治专业代表、基层政法干警、法学专家下沉一线,面对面召开座谈会。工作人员将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语言,倾听一线执法人员诉求,逐条梳理、打磨、论证各类意见,筛选高质量建议规范上报,搭建起自下而上的民意“直通车”,彻底打破“国家立法离基层群众很远”的固有认知。

云龙县人大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赵文虹负责此次意见的审核报送。谈及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他感慨万千地说:“经手审核上报的基层建言被写入法律,我真切体会到,基层的声音能够被最高立法机关听见、吸纳,这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这条条文的修改,不仅厘清监狱人民警察的身份定位,更是提振全国基层监狱、看守所一线政法干警的职业归属感,彰显立法工作体恤基层、尊重一线实践的鲜明导向。

一条建议入国法,是云龙县“一点一站”一体化建设的生动缩影。近年来,云龙县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与法治专业代表工作站融合发展,推动立法征询、人大监督、普法宣传3项职能深度融合。2025年,当地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形成18条监督建议并推动整改落实,配合开展多部法律执法检查;依托重要普法节点开展“八个一”主题活动,将立法征询与法理宣讲结合,实现开门立法与全民普法双向赋能。

从畅通民意通道到强化精准监督,再到创新普法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展现出蓬勃生机。未来,云龙县将持续深化“一点一站”一体化建设,完善社情民意收集、研判、报送、反馈全链条机制,让更多来自田间地头、基层一线的声音直达立法前沿,以扎实的法治实践让人民当家作主焕发更旺盛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