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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凌云法院:法润茶乡绽放“同心花”

法润茶乡绽放“同心花”

——凌云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纪事

盛夏的凌云,青山叠翠、茶香氤氲。

“维护稳定促发展,茶乡姐姐勇当先。”“号召人人学宪法,普法宣传进万家;山歌快板齐上阵,凌云盛开和谐花。”……

距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城37公里外的逻楼镇,歌声悠扬。凌云县人民法院“茶乡姐姐”普法山歌队带着精心编排的快板与山歌节目,为逻楼镇妇女群众和儿童送上了一场别开生面、充满“茶乡风味”的法治文化盛宴,将优良家风、法律知识融入乡音乡情,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之歌。

凌云,壮、汉、瑶等多个民族世代而居。在这片素有“山上水乡、古府凌云、宜居天堂”美誉的中国名茶之乡,凌云县法院如同一座坚实的法治桥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审判执行和法治服务的全过程,以司法之力守护着茶乡的和谐与安宁,共绘一幅民族团结的和美画卷。

思想铸魂 锻造铁军

“石榴籽同心角”里,各族干警围坐在一起学习民族政策理论;民族团结宣传栏前,不时有干警驻足阅读。

……

走进凌云县法院,处处洋溢着民族团结的浓厚气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凌云县法院始终将民族团结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起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党支部联动覆盖的“联动学习机制”。常态化开展党的民族政策与法律法规培训,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植根于每一位干警心中。

一支高素质的民族法治工作队伍是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关键。目前,全院少数民族干警占比达69.47%。这支由壮、汉、瑶等多民族干警组成的队伍,既是法治的守护者,也是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在伶站人民法庭,庭长许艳梅就是其中的代表。作为一名双语法官,许艳梅常年奔波在瑶乡山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在一起林地互换纠纷中,许艳梅的调解智慧得到了充分展现。

朝里瑶族乡的盘某华与盘某系叔侄关系。双方为方便生产管理自愿互换林地。当盘某华为扩大经营面积雇请勾机开垦时,盘某却进行干涉阻拦,纠纷由此引发。协商未果,盘某华一纸诉状将盘某告上法院。

许艳梅第一时间与当地村“两委”干部取得联系。在村委会调解现场,村干部从邻里情谊、乡村传统习俗入手劝解,许艳梅则从法律层面剖析双方权利义务。她向盘某解释,林地互换协议签署后没有法定变更事由,随意反悔不符合契约精神;同时告知盘某华,经济损失只能在合理范围内获得补偿。最终,盘某同意赔偿现金1000元和10斤茶油。双方握手言和。

这样的场景,在凌云县法院已成常态。

针对民族地区语言沟通障碍,法院设立双语诉讼服务窗口、双语法庭,让少数民族群众“听得懂、说得出、打得赢官司”成为现实。近三年来,该院累计为100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便捷诉讼服务,双语法庭审理案件600余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司法为民 守望祥和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是凌云县法院悬挂的标语,更是每一位干警的自觉追求。

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凌云县法院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法治阳光温暖各族群众的心田。

玉洪瑶族乡曾发生一起林地地界侵占纠纷。村民黄某爱在打理自家茶叶林地时,发现同村的黄某照擅自更改路面侵占了其茶叶地。私下沟通无果后,黄某爱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卢金杰深知,这类山林土地纠纷仅凭书面材料难以还原真相,随即赶赴纠纷现场,仔细核对历史划分痕迹、丈量争议土地面积、走访周边知情村民,彻底查清了案件事实。

在明晰地界的基础上,卢金杰就地组织现场调解,既讲解民法典相关规定,又结合乡土人情耐心劝说。最终,双方放下成见,达成调解协议。

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凌云县法院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2023年以来,该院审理涉少数民族群众民事案件3852件,调解1161件,撤诉733件,调撤率达49%。

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对于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凌云县法院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政策。近三年来,该院为51名生活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52.5万元,依法保障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

创新赋能 法护万家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凌云县法院立足茶乡特色,创新打造“茶乡姐姐·法护万家”司法解纷品牌,将凌云茶文化与柔性司法深度融合,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家事纠纷化解新路径。

“三道茶调解法”是该品牌的创新重点。“醒茶摸情况、品茶讲法理、悟茶疏心结”,法官将调解过程与茶道文化巧妙结合。

在一起离婚纠纷中,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到家事调解室,以茶为媒引导他们回顾往昔情谊。在氤氲的茶香中,夫妻二人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握手言和。

“普法山歌队”的组建,让法律知识随着悠扬的山歌传入千家万户,也是一个创新举措。在广西三月三歌圩、茶山对歌等民俗活动中,法官们将法律知识编入当地传统山歌曲调,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覆盖群众超6000人次。

2026年,凌云县法院还计划在110个村屯设立“茶乡姐姐驿站”,构建多元解纷网络,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服务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是凌云县法院的职责所系,更是情怀所在。

在脱贫攻坚阶段,该院投入资金完善后龙村、伟利村等民族村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基地,助力377户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进入乡村振兴新阶段,该院选派干警驻村帮扶,通过“瑶家夜校”“法治茶话会”等活动深入民族村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025年5月,逻楼镇综治中心接连收到两起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线索,均涉及牛心李种植基地与农户土地租赁费问题。纠纷僵持导致基地管护工作停滞,若不及时化解,将直接影响牛心李产量。

逻楼人民法庭庭长何振伟接到通知后,考虑到牛心李管护的紧迫性,主动深入现场了解案情,将“巡回法庭”搬到牛心李种植基地,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何振伟向三方当事人释明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立足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大局兼顾三方利益。经现场耐心调解,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起纠纷得以化解,既保障了农户权益,又护航了产业发展。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23年,凌云县法院荣获“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5年12月30日,又获“百色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法院将继续深化民族团结工作,优化双语司法服务,拓展‘茶乡姐姐·法护万家’品牌外延,推动民族团结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更紧密融合,为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法治动能,让民族团结之花在茶乡大地更加绚烂绽放。”凌云县法院院长唐靖钧表示。

(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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