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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隆重举行 首都政法系统2人获表彰

7月1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七一勋章”获得者颁授勋章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等为受表彰的全国“两优一先”代表颁奖。

首都政法系统两人荣获表彰,其中,北京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局)原党委书记、总队长(局长)董亦军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党支部书记、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周丽婷被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董亦军

北京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局)原党委书记、总队长(局长)

图中右二

董亦军,生前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总队长(局长)。董亦军同志因突发疾病,经医治无效,于2025年10月21日不幸去世,终年58岁。参加工作以来,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7次,荣获个人嘉奖13次;2021年7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25年9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2025年10月被中共北京市委授予“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5年11月中政委向全国政法系统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董亦军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公安部追授其为全国“公安楷模”;2025年12月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确定其为“北京榜样”特别榜人物。202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宣传发布董亦军同志先进事迹,追授他“时代楷模”称号。

董亦军同志自觉强化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无论作为普通民警还是担任领导职务,都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解决民忧,把一生献给人民公安事业,为首都安全稳定、人民幸福安康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严守纪法、清正廉洁,坚持“我的警察生涯不能有一点瑕疵”,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领导责任,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为首都公安干警作出了表率。

周丽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党支部书记、庭长

作为支部书记,周丽婷同志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持续擦亮支部党建理论学习品牌“IP壹号”,做法入选北京市级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优秀案例。积极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带头审理全国首例魔术作品侵权案、松下与OPPO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案等知识产权领域首案、要案、难案。敢抓善管,把党小组建在审判专班上,锻造过硬队伍,带领支部参与构建14位“两院”院士领航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审结两千余件涉国家创新与主体权益的专利案件。个人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首都劳动奖章、首都最美巾帼奋斗者等荣誉。

大会指出,这次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是各条战线中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集中展现了新时代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的先锋形象,充分展示了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生动反映出我们党与时俱进、勇立潮头、蓬勃向上的生机活力。

党中央号召,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优秀个人为榜样,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守信仰信念,铸牢对党忠诚,锤炼坚强党性,争做政治坚定的模范;牢记党的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争做为民服务的模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争做担当奉献的模范;严守纪律规矩,以俭修身、严于律己,争做清正廉洁的模范。各级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党的建设责任,认真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广大群众,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