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11月7日,昆明节孝巷39号,中共云南特别支部成立。长征时期,中央红军和红二、六军团两度穿越云南,在这片土地上留下深深的红色印记。
如何守护好这些宝贵的红色遗址遗迹?2021年以来,云南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发力点,从个案突破到专项治理,从一域实践到全省铺开,用法治力量回答这道时代命题。

4月21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世清一行到禄劝县指导长征红色文物保护工作
公益诉讼保护红色遗址遗迹
1935年5月,红三军团12名红军战士被杀害后推入禄劝九龙镇“落水洞”。此后87年,遗骸散乱掩埋于洞底乱石之下。
2021年9月,禄劝县人民检察院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线索。同月,该院正式立案,并向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九龙镇政府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禄劝县委决定由该院检察长担任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检察机关作为牵头单位之一,先后7次参加整改修缮专题会议,参与编制遗骸清理、文物保护、展陈教育等14个项目方案。

禄劝县检察院检察官查看修缮工作进度
2022年5月,遗骸搜寻鉴定启动。专业队伍从洞中清理出671块骸骨,经DNA鉴定和“Y-STR”比对,逐一登记建档。2023年5月,新落成的烈士陵园举行安葬仪式——21名“红军洞”烈士与5名牺牲在长征路上的红军烈士,共26位英烈,从此长眠于庄严肃穆的烈士陵园。
1936年4月,红二、六军团在寻甸县六甲粉碎敌军围堵。针对纪念塔围栏破损、周边环境杂乱、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寻甸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5月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属地乡镇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月,3家行政机关协同整改,投入140余万元,新修步行栈道800米,硬化停车场1500平方米,种植绿植2290株。纪念塔以崭新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
在昆明市区,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红色遗址遗迹逐一摸排。中共云南地下党建党旧址——1926年云南第一个党组织诞生地,一座三坊一照壁四合院,存在墙面开裂、门柱破损、参观人流过大等问题。该院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就革命文物保护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要求修缮并采取限时限流措施。
一份检察建议与一份起诉书
2024年,保护力度继续不断加大。
当年5月,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与昆明军事检察院在省人民检察院指导下开展专项行动,发现市级不可移动文物“红军长征纪念碑”保护范围内设施严重损坏,未定级文物“红军桥”主体结构坍塌。9月,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
6个月后,相关部门未有效履职。2025年3月,麒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相关部门收到法院传票后迅速整治,8月经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公益诉讼检察的刚性在于诉的确认。”该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1935年5月,中央军委纵队在翠华镇界牌村宿营。2022年6月,这处旧址被核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禄劝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周恩来长征路居旧址暨干部团驻地旧址存在严重破损问题,实地勘察发现:墙体5处开裂、2处大面积倒塌,前檐柱向东倾斜130厘米、向南倾斜100厘米,6处柱脚腐朽严重,主体结构存在坍塌风险。
2024年10月,禄劝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当月,向县文旅局及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翠华镇政府申报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争取300万元资金专款用于旧址修复。2025年6月,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展陈同步完成。
专项监督让红色资源活化
今年3月13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益路长征·赓续守护”专项监督活动进行全省动员部署——红军长征途经云南的7个州市、33个县级检察院同步启动活动。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杨学正介绍,专项活动启动以来,全省共摸排线索23条,目前已立案办理9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建立“省院主导、州市院协调、基层院主办”的三级联动办案模式,针对文物本体保护、日常管护、周边环境整治、展示利用等不同问题分类施策,推动红色遗址遗迹“应保尽保、整体保护”。同时,推广滇西抗战文物保护专项监督经验,建立健全“检察推动、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长效机制。
4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世清率指导组赴富民、禄劝、寻甸,实地查看北邑碉楼红军观察哨、皎平渡口、丹桂村中央红军总部驻地旧址、“六甲之战”遗址,强调“寻访—保护—传承”一体推进。
专项监督活动启动以来,各地进展高效。
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发力。2024年该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走访16个文物点位,发现4个县级文物点存在管理不善问题并制发检察建议。今年专项监督活动启动后,又针对部分纪念设施周边环境脏乱、字迹脱落等问题开展磋商,督促行政机关定期清理维护。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兼具革命文物与古树名木双重属性的“红军标语树”开展公益诉讼监督。1935年5月,红军长征途经元谋县时,红三军团第十一团政委张爱萍率部在姜驿乡三棵朴树上镌刻“大中红军”“当红军,铲除土豪劣绅”“大团结拯救中华民族”三幅红色标语。2012年,这3棵树被确定为云南省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被认定为云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红军树保护“回头看”
近年来,受病虫害侵蚀、自然风化、管护不力等因素影响,3棵古树病虫害日趋严重,其中镌刻“大团结拯救中华民族”标语的古树树心腐朽中空、木质大面积腐蚀,红色标语面临灭失风险。元谋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联合踏勘、座谈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文物部门与林草部门打破标准壁垒、形成保护合力。今年3月,修复方案获省文物局批复同意,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红军树进行树体防腐、枯枝清理、病虫害防治、埋设透气孔等抢救复壮。目前,文物灭失风险已消除,红军标语树交由属地政府日常管护,宣传教育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推动历史街区整体提升,17处8000余平方米历史建筑完成修缮更新,3个项目申报第九批省级文保单位,梅园(朱德旧居前广场)整治提升项目启动,节孝巷红色历史街区精致提升,“红色云南启航”主题展览成功打造。云南革命军事馆主体竣工,西南联大博物馆数据可视化升级,昆明胡志明旧居对外开放。
在守护红色资源的同时,还多举措弘扬伟大抗战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5年以来,云南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部署开展了“滇西抗战”文物和遗址遗迹专项监督行动,共立案39件,推动新增文物保护单位27处,保护抗战文物和遗址遗迹69处,协同争取数千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实施松山抗战遗址修缮、全国文物保护单位惠通桥修复、雷允飞机制造厂遗址保护等重点工程,推动滇西抗战文物与遗址遗迹系统性保护。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无人机辅助办案实战实训,为惠通桥文物保护及专项监督“回头看”提供技术支撑
公益诉讼让分散的职责聚合力
从2021年到2026年,从“红军洞”中671块骸骨的归安,到“益路长征·赓续守护”专项监督在7个州市全面铺开——这条时间轴,记录着云南检察机关守护红色根脉的持续行动。
据杨学正介绍,红色资源保护涉及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住房城乡建设、属地政府等多个部门,职能交叉,过去容易陷入“九龙治水”困局。检察公益诉讼发挥“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制度功能,通过审前磋商、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方式,把各部门拉到一起解决问题。禄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磋商、检察建议、联合巡查等方式,推动县内长征沿线14处遗址从“被动管理”转向“主动保护”,让分散的职责拧成一股绳。
在他看来,公益诉讼的价值不止于事后监督。通过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检察机关能够对尚未纳入保护名录但面临风险的遗址提前介入,推动预先保护。同时,推动符合规定的文物申报更高级别保护单位,构建覆盖事先预防、事中监督、事后修复的全周期保护闭环。
办案中,检察机关不只关注“保下来”,更注重“活起来”。在督促修缮保护的同时,将保护成果与红色旅游、乡村振兴、党史学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深度融合,转化为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课堂,让保护成果惠及当地群众。
红色资源不可再生,法治守护不能停步。从金沙江畔到乌蒙山区,从滇池之滨到怒江峡谷,云南检察机关正以持续的法治行动,守护着云岭大地每一处红色地标、每一段红色记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