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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元的货款在综治中心“清账”了

“没想到拖了这么久的货款,不用开庭就解决了,还省了诉讼费!”拿到调解协议后,供货商李某某终于松了口气。近日,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调解机制,在综治中心、司法所及派出所等多部门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一起个体工商户买卖合同纠纷。

熟食店老板张某与供货商李某某是多年生意伙伴,自2022年起,张某一直采取“先货后款”方式从李某某处采购调味品及冻货。由于长期合作积累的信任,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交易习惯稳定,货到付款,从未拖欠。2024年8月底,李某某发现张某已有较长时间未结货款,经核算截至当月共拖欠货款27000元。李某某多次上门催收,张某总是以“再缓缓”“下个月准给”为由推脱,可“下个月”来了好几回,钱却一分没见着。无奈之下,李某某到综治中心咨询解决办法。

接到李某某求助后,综治中心将纠纷线索转递至五常市人民法院。法院经初步研判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不大,且双方有多年合作基础,具备调解条件。随即启动“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调解机制,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与综治中心、司法所及派出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联调专班。

专班组建后,法官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李某某拿来的全部送货单据进行核对。“时间跨度长,有些单据字迹模糊,有些只有数量没有单价,得一笔一笔核对,哪笔是冻货、哪笔是干调、哪笔已经结清、哪笔还在账上……”法官带着助理用了大半天时间,逐张梳理、分类、汇总,把27000元的欠款构成拆解得清清楚楚。

事实查清后,联调专班把双方请到了综治中心的调解室,采取“三步走”方式耐心调解。

法官首先向张某详细讲明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不仅要偿还本金和逾期利息,若进入诉讼程序,败诉方还要承担诉讼费用。随后,司法所调解员引导双方回顾多年合作情谊——张某生意最困难的时候,是李某某一直供货,从未中断。真诚的话语让张某面露愧色,坦言自己并非恶意赖账,而是资金实在周转困难。最终,联调专班提出“限期付款+司法确认”方案:张某在约定周期内支付全部货款,李某某自愿放弃逾期利息。这一方案既给了张某筹措资金的时间,又保全了李某某的合法权益。

经过数小时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为确保调解成果不打折扣,五常市人民法院随即开辟司法确认绿色通道,派驻法官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和解协议签完后,张某也如释重负:“感谢综治中心和法官给了我们缓冲的时间,店里的生意也能正常周转了。”

一起拖了近一年的纠纷,在综治中心的调解室里,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画上了句号。这背后,是五常市人民法院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践行,也是“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真实写照。

“老百姓打官司,有时候争的是一口气,要的是一个理。我们的工作,就是让‘理’站住脚,让‘气’顺下去,让法律既有威严,也有温度。”合上卷宗,法官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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