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漆全被烧坏了,必须换新的!”
“还有我的车灯,也沾上农药了!全部要换新的。”
近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白杨市161团石泉小区,几位业主围着喷洒农药的王某,情绪激动,你一言我一语,现场火药味十足。
“是我操作不当,我认,可换车门、换车灯的要求实在太高了,我打工挣点钱不容易啊……”王某满脸无奈,连连道歉。
事情还得从几天前说起,王某承包了为小区道路两侧及楼前屋后树木喷洒农药驱虫的工作。这本是一次常规绿化养护作业,却因作业期间突发阵风,加之操作疏忽,药液随风飘散,不慎沾染到附近停放的多辆私家车上。
车主们发现自己的车漆出现不同程度腐蚀、变色,心疼不已,当即找王某理论,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
无奈之下,王某来到第九师白杨市161团司法所寻求帮助。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实地核查车辆受损情况。

在调解过程中,几位业主的态度截然不同。业主赵某通情达理,仔细查看车辆后对王某说:“师傅,我看我的车主要是表面沾了药,送去洗车店彻底清洗一下应该就行。你出门挣钱不容易,我们不为难你。”他只要求王某承担清洗费用,王某连连道谢。
而业主周某、李某则提出远超实际损失的索赔要求:“光洗车怎么行?车门肯定被腐蚀了,必须换新的!”“车灯也沾药了,一起换!”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让诚恳认错、积极担责的王某倍感为难。

调解员深知,这起纠纷涉及法律、人情与利益的复杂交织,必须从情理法着手,引导双方当事人平复情绪,理性思考。
调解人员一方面指出王某因过错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底线。另一方面,又耐心劝导周某和李某赔偿要基于实际损失,合情合理,不能借机漫天要价,既无法律依据,也违背公平处置、实事求是的初衷。
同时,调解员也引导王某换位思考:“虽是无心之过,但确实给业主带来困扰和损失,要在法律框架内拿出最大诚意,合理补偿,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经过连日实地核查、释法明理、情理疏导,双方态度逐渐软化。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负责将赵某车辆彻底清洗干净,对周某和李某的车辆,则依据汽车4S店定损报告,对确有损伤的部位进行维修或更换,费用由王某承担。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几天后,王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化解纠纷敬业为民尽职尽职”的锦旗送到司法所,向调解人员表示感谢。
每一起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更体现了司法所深入基层、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职责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