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走进瑶族乡农家院落开庭审理案件。
今年7月,在首期广西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上,来自凌云县人民法院的特殊“讲师”陆俊妃引发全场关注。她没有照本宣科地宣读法条,而是结合自身实践,分享如何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壮族七十二巫调”融入现代司法调解,用“非遗文化+柔性陪审”的独特模式,解开当事人的“法结”与“心结”。
这套充满民族特色、治理成效突出的工作方法,成为广西法院系统民族地区司法民主建设的优秀实践样板。
古调新弹,让非遗“唱”出法理
凌云县地处桂西边陲,壮、汉、瑶等多民族群众长期混居交融。流传500余年的“壮族七十二巫调”,以壮语叙事,传唱着邻里和睦、山林守护、家庭孝义等乡土理念,是当地群众共通的情感纽带。
如何让这份厚重的文化遗产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柔性力量?凌云县法院立足人民陪审员制度,创新打造“非遗文化+柔性陪审”工作模式,将传统民俗与现代司法有机融合。陆俊妃正是这一治理模式的践行人——她既是“壮族七十二巫调”的非遗传承人,同时也是一名人民陪审员。
“我们的陪审员不仅是‘裁判员’,更是‘翻译官’和‘连心桥’。”凌云县法院副院长徐春泉介绍,法院精准遴选非遗传承人、村寨乡贤及懂双语的群众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专职参与家事、山林、邻里等涉民俗纠纷的审理调解。通过组织陪审员定期开展“双向培训”,既学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又深挖巫调里蕴含的传统情理,切实破解以往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
曲调悠悠,以文育人促和谐
走进凌云县法院家事调解室,一个特别的“巫调传唱角”格外引人注目。在这里,法律伴随着悠扬的曲调,流淌进当事人心里。
此前该院受理一起赡养纠纷,三兄弟因老人赡养分工、医药费分摊产生分歧、互相推诿,老人身心俱疲。承办法官杨娜邀请陆俊妃参与案件调解工作。
“父母恩情重如山,人间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责任,兄弟互爱合家欢……”调解室里,陆俊妃并未急于讲法,而是吟唱起蕴含孝道文化的巫调片段。悠扬的曲调瞬间唤起三兄弟儿时的记忆,对立情绪逐步缓和。陆俊妃趁热打铁,结合本地尊老敬老的习俗释法明理。最终,三兄弟不仅达成轮流照料、共担医疗费的调解协议,更重拾了久违的手足亲情。
“非遗文化+柔性陪审”模式的落地,带来的不仅仅是结案率的提升,更是一场从司法理念到社会治理效能的深刻变革。该模式推行以来,凌云县法院家事、山林、邻里等乡土常见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稳步提升至31.53%,大量矛盾未进入诉讼程序便得到化解。
“这不仅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也让法官得以集中精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司法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徐春泉说。
普法善治,筑牢平安根基
“山歌快板齐上阵,凌云盛开和谐花……”距凌云县城37公里外的逻楼镇,歌声悠扬。凌云县法院“茶乡姐姐”普法山歌队正为当地群众送上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文化盛宴。
每逢“广西三月三”、乡村歌圩等节点,法官与陪审员组成的“法治文艺轻骑兵”便深入村寨、茶山。他们将反家暴、林地保护等知识改编成法治主题的巫调,让群众在听歌赏曲中接受沉浸式普法。陪审员通过群众熟悉的壮语、认可的民俗释法说理,拉近司法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距离,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
据统计,由陪审员参与调解的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明显高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信任度持续增强,主动选择多元解纷方式的意愿显著提升。
司法实践为古老的“壮族七十二巫调”赋予全新法治内涵,让传统民俗成为基层治理的有力抓手;非遗文化中崇尚和谐的内核,也通过司法工作得到弘扬,持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近3年来,凌云县法院先后获评“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百色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称号,相关工作经验也被上级法院作为民族地区典型案例推广。
“我们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吸纳更多各民族乡贤和非遗传承人加入陪审队伍,以法治之力护航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凌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靖钧表示。
(广西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