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台球,看到台球厅内台球杆档次较高,便心生贪念;手头紧张,盗走校园自行车,变卖用于打台球等消费……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学生盗窃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小刘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从台球桌到盗窃 一个错误的转变
小刘(化名)今年21岁,是大庆某学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他酷爱打台球,课余时间经常出入学校附近的台球厅。然而,这项原本健康的爱好,却因一次“手头紧”的冲动,让他走上了歧途。

据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期间,小刘先后四次在学校车棚内作案,用钳子剪断车锁,盗走4辆公路自行车。这些车辆总价值超过1.3万元,全部被他通过二手平台低价出售,所得钱款用于日常花销。
2026年4月11日,他又一次走进常去的那家台球厅。趁室内无人,他将盛某存放在存杆柜内的一根台球杆盗走,价值1080元。这一次,监控记录下了他的全部作案过程。
认罚和全退 法律给予了从宽机会
小刘在学校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此前未被发现的几起盗窃行为。
让法官注意到的是,小刘的家属在案发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所有被害人,全额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全部五名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庭审中,小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签字具结认罪认罚。辩护人提出,小刘实施犯罪时系在校学生,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建议法庭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一次重来的机会 照亮失足青少年
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认为,小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刘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合议庭在判决书中指出,“鉴于小刘实施犯罪时系在校学生,犯罪情节较轻,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对其可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小刘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当日,罚金已由其家属代为缴纳。
重返校园 判决之外的社会期待
宣判结束后,小刘在法庭上深深鞠躬。他的辩护律师表示,小刘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将严格遵守缓刑考验期的各项规定,努力完成学业,用行动弥补过错。

据了解,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在此期间,小刘需要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报告活动情况。目前小刘已转入新的学校,这意味着他可以在新的环境下继续完成学业,重新出发。

“给一时糊涂的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回到正轨,远比一纸羁押更有意义。”办案法官在庭后表示,“但法律的宽容不是纵容,希望他能真正珍惜这次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