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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湾区到山区,“枫”景如何“粤”来“粤”好?

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广东法院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将人民法庭作为夯实基层司法、融入社会治理、践行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今年5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桂头法庭、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会城法庭、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法庭入选全国首批100家“枫桥式人民法庭”。

广东现有420个人民法庭,全省法院坚持党建引领,优化法庭布局,建强专业队伍,完善多元解纷体系,以示范法庭为标杆持续深化全域创建。四个法庭定位不同、特色各异,却始终坚守同一初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和谐扎根于乡土。

交出湾区城市善治答卷

东莞第一法院南城法庭坐落于东莞中心城区,辖区坐拥超15万家市场主体,年GDP突破千亿元,百万常住人口在此工作生活。伴随制造业转型升级、新业态蓬勃发展,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城市更新等矛盾交织叠加,基层治理压力持续加大。

近日,南城街道居民李大爷因楼道入户段水管爆裂与物业产生维修费用分歧。社区依托“社区法官工作室”联系驻点法官刘洋。刘法官与社区工作人员送法上门,讲清分水表前公共管道归物业管,分水表后入户部分才是业主的,但物业有义务配合维修。李大爷与物业握手言和。“法官把法理讲透,大家气顺了,事儿就好办了。”刘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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