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不语,青山为证。
九十多年前,一支队伍在桂北的崇山峻岭杀出一条生路;九十多年后,另一群人沿着这条路,走进了千家万户。
1934年冬,红军长征过桂北。湘江一役,8.6万将士锐减至3万余人。血战之后,红军途经广西灌阳、全州、兴安、灵川、资源、龙胜六县,一路硝烟,一路火种。
九十年后的今天,在这片被鲜血浸染的红土地上,桂林市两级法院干警赓续红军“勇于胜利、勇于突破、勇于牺牲”的精神,履职尽责——2021年10月至2026年9月,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76.4347万件,办结76.3555万件,审判执行指标稳居全区法院前列;未成年人审判、环境资源审判、审判绩效管理等17项重点工作经验做法35次在全国、全区会议上交流推广,打造了司法工作桂林样板。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在新时代长征路上,桂林市两级法院取得了一个个沉甸甸的荣誉。

全州县人民法院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
在红军岩下,干警们将红色遗址当作淬炼警魂的课堂;在龙胜火塘边,法官用民族语言调解纠纷,让积怨消融,冰释前嫌;在兴安界首渡口,红色巡回法庭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在灵川瑶寨,“瑶茶议事室”里茶香氤氲、心结得以化解……
长征精神从未远去——化作干警脚下的泥土、手中的卷宗、心中的天平,融进桂北的山水间,落进百姓的心坎里。
筑牢安全基石
长征路上,红军突破的是敌人的围追堵截;新时代,法院人突破的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每一个风险点。
五年来,桂林市两级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4017万件,判处罪犯2.7626万人。这组数字背后,是桂林市法院人“勇于突破”的锐气。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某泰受贿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某兴受贿案……面对中央交办的省部级职务犯罪案件,他们攻坚克难、依法审结,获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面对全国扫黑办督办的文某琦等涉黑涉恶案件,他们突破难点、打财断血,追缴罚没“黑财”3.08亿元;面对涉案金额21.84亿元的尧帝非法集资案,他们突破复杂案情、全力追赃挽损,守住了群众的“钱袋子”。
在七星区,因赌博衍生严重暴力犯罪的唐某故意杀人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元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治赌博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在秀峰区,法槌落下,谢某民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入选全区法院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灵川县人民法院大圩人民法庭到大境乡以“瑶茶议事”方式调解离婚案件。
突破,不仅在于大案要案的审理,更在于风险隐患的前端化解。
五年来,桂林市两级法院排查风险隐患294件,化解段某、曹某怀等可能引发的个人极端案事件99件,筑牢生命安全司法防线。
紧盯金融风险新动向新动态,完善金融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审结金融案件10.3252万件,标的额96.43亿元,有力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金融纠纷快审机制工作经验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向全区推广。
今年以来,桂林市两级法院坚决落实自治区“新春第一会”部署要求,立足审判职能,在纠纷定性、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方面出谋划策,助力市级工作专班依法化解自治区调度的5起“骨头案”。其中,桂林市中院依托府院联动,成功化解由自治区调度、历时73年、涉及上千名群众的跨乡镇山林权属纠纷,经验做法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推广。这起“骨头案”的化解,靠的正是“勇于突破”的韧劲。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荔浦市人民法院专门把自治区妇联授牌的“秀水婚调专家工作室”搬进了当地综治中心,开展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全市17个基层法院自入驻县级综治中心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948件,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
纵深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全市法院10个法庭获评“广西示范人民法庭”,灵川县人民法院大圩人民法庭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是全区法院获评的三个法庭之一。
高位推进“一法庭一品牌”特色布局。灵川县法院构建“3+3+3”社会治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全州县人民法院黄沙河人民法庭与相邻的湖南省2个法庭构建跨省边界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有效推动跨省边界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获边界群众一致好评。
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助推社会治理,桂林市两级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559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从“坐堂问案”到“主动治理”,桂林法院人把长征精神中的突破意识,转化为平安桂林建设的坚实基石。
护航发展大局
湘江战役中,红军将士以“勇于胜利”的信念,在绝境中杀出一条血路。今天,桂林市法院人以同样的信念,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考场上,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五年来,桂林市两级法院审结涉企纠纷案件26.065万件,平均审理天数41.66天。这组数字的背后,是“三张清单”机制的创新突破——
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的涉企司法服务体系,让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保持全区前列。在“服务营商环境工作站”里,890余次法律服务活动的开展、2400余个法律问题的解决,让企业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在破产审判领域,桂林市两级法院啃下了一块又一块“硬骨头”——
以破产审判赋能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妥善审理涉案金额达32亿元的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等破产案件130件,化解债务212.19亿元。东方网络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系广西首例上市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成功案,获“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临桂区人民法院强化“府院联动”,因楼施策化解问题楼盘,35个楼盘实现复工复产。“秀兰郡府”破产重整案入选自治区高院典型案例……在漓江之畔,环境资源审判的“桂林样本”同样写满了“勇于胜利”——
组建专业审判队伍,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四合一”审判机制。全市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628件2245人,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数量连续下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晋某等三人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2024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
11个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29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织密了漓江保护的司法网络。
兴安县人民法院溶江人民法庭挂牌成立了“漓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将庭审搬到灵渠景区。七星区人民法院依托“数字漓江—智慧执法司法平台”,打通法院、公安、检察、漓管委、林业等部门数据端口,实现行政执法记录、违法线索、案件卷宗、生态修复进度线上实时共享。2021年,法庭挂牌当年受理环资案件35件,2026年至今仅受理2件。
法治政府建设,是另一场“勇于胜利”的实践。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雁山区人民法院联合举行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桂林市两级法院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依法审结行政案件9233件,调撤行政案件1352件,让行政争议在实质化解中走向案结事了。
灌阳县人民法院妥善审理灌阳县政府与某公司系列案件,实质性解决500余名拆迁户安置问题,为维护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同样捷报频传——
五年间,桂林市两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155件,平均审理天数79.4天。叠彩区法院审结广西首例AI生成内容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填补了广西相关领域裁判空白。
把“勇于胜利”的信念,铸进每一次法槌起落中。这,就是桂林法院人服务高质量发展最有力的司法注脚。
厚植为民情怀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一件棉袄暖了瑶族同胞几代人的心。
1934年12月初,中央红军途经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洋湾寨。离开前,一位女红军看到村民曾庆东年仅12岁的女儿在寒冬中衣着单薄,含泪将一件蓝花棉袄穿在女孩身上。
92年后,这份“暖”仍在延续。桂林市法院人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头,赢得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
五年来,桂林市两级法院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劳动、社保、医疗等民生案件5.754万件。为7472名农民工执行到位工资14694.0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577.62万元、救助2383人。这组数字的背后,是一个个家庭的生计,是一个个普通人的希望。
龙胜法院创新“火塘调解”“鼓楼调解”“百姓议事亭调解”等民族特色调解方式,近五年来开展279次“多语巡回审判”,调解案件2328件,调解率稳居桂林市前列。资源县人民法院车田人民法庭培育“汉+苗”“汉+瑶”双语干警,创新“四碗油茶”调解法,案件调撤率常年保持在55%以上。雁山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的“司法救助+N”多元救助体系,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成果二等奖。
阳朔瘫痪村民徐某因土地确权纠纷诉至桂林市中院,三次开庭均因病延期。2025年10月,合议庭启动巡回审判,法官驱车上门开庭,让徐某感动不已:“没想到法官这么贴心,不但考虑到我的身体状况,还专门跑到我家里来开庭!”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柔性”执行方式妥善执行涉大型商业综合体一案,入围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评选活动,是广西法院唯一入选案例。案涉两栋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大型商业综合体,法院逐一排查100余户承租户后以7083.342万元拍卖成交,并以“柔性”执行化解对立情绪,促成承租户交付与经营无缝衔接。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全市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41份,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3500余份,选派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普法讲座1400余场次。
秀峰区法院20余名青年干警自发组建“天平护卫队”,坚持为未成年人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教育,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覆盖师生10万余人次,成为青少年身边的“法律守护人”。

灵川县人民法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到兰田瑶族乡开庭审理案件。
民族团结,藏在法官与寨老同坐一条板凳的身影里。
龙胜法院的“社会法庭”让“少数民族法官+寨老”联手解纷,乡音里说清法理;资源县法院把双语法官联络点扎进苗乡瑶寨,搭起“三点一网”解纷机制;平乐县法院的“法润瑶乡”工作站,双语法治先锋队把法律送到瑶胞身边。
长征路上,红军把百姓冷暖扛在肩上;新时代,桂林市法院人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心坎上。为民初心,从未改变。
锻造法院铁军
长征精神的核心,是坚定的理想信念。桂林市法院人把这份信念,融入队伍建设、改革创新、文化传承的每一个环节。
五年来,全市法院71个集体、117名个人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表扬,涌现出全国模范法院阳朔县人民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平乐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陈彦冰、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易颖等一批先进典型。审判执行指标稳居全区法院前列,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区法院绩效考评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获得市直单位绩效考评一等等次。

兴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党支部在绍水镇大坪渡口、凤凰镇凤凰嘴渡口开展“重走长征路·忆革命英烈·展法院风采”主题党日活动。
在改革攻坚上,桂林法院人同样以“勇于胜利”的信念守正创新。
深化全国法院“一张网”平台应用,创建审判辅助实务集约化管理中心,全面推广应用“两状”示范文本,第一批11类案由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率跃升至98%以上;新建或改扩建人民法庭21个;象山区、七星区法院推行“预查废”机制,出具预查废证明16341份,减少司法资源浪费。
在红色资源司法保护上,全州县法院将绍水法庭打造为“红色法庭”,设立“红色资源传承发展保护合议庭”,自成立以来辖区未发生一起涉红色资源诉讼案件。灵川县法院潭下法庭设立革命历史遗迹司法服务站,聘请才喜界红军烈士纪念园讲解员赵啟学为特邀调解员,用瑶语沟通疏导,让各族群众在茶香中解心结、化纠纷……
党建品牌建设,同样步履铿锵。
桂林市中院以“先锋领航·法耀山水”党建品牌获评全区法院党建品牌创建示范单位,11个党支部实现五星级党组织全覆盖,全市法院14个党支部获评桂林市首批机关“四强”党支部。桂林市中院获评自治区级创建模范机关、清廉机关示范单位。五年来,全市法院违纪违法问题大幅下降,市中级法院无干警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以理想信念为魂、以改革创新为刃,桂林市法院人把长征精神中的“勇于突破”刻进队伍血脉,锻造出一支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九十多年前,红军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勇于胜利、勇于突破、勇于牺牲”的精神火种。今天,这支法院铁军把这颗火种化作守护公平正义的灯塔:在红军岩下,在漓江之畔,在火塘边,在鼓楼里,在每一个群众需要的地方。
答卷已落笔,脚步未停歇。桂林市法院人的足迹,正写进桂北大地的每一寸土地,写进各族群众的心里。
长征,永远在路上!
(广西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