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级综治中心2849个已实现全覆盖,乡级综治中心建成3.85万个,覆盖乡级行政区划的98.4%。这组数字背后是一条制度化的解纷通道:老百姓遇到问题,能在同一个地方找到说法。

2026年上半年,全国县级综治中心受理矛盾纠纷767.7万件,受理量是2025年同期的6倍。量级陡增并非矛盾本身翻了几番,而是过去分散在各部门、无人牵头的事项被集中兜了起来。受理量的跃升,某种程度上是过去隐性矛盾的显性化。
中心承担三类职能。对没有人管的矛盾纠纷兜底协调,对涉及跨部门的统筹协调,对临期、超期事项催办督办。此前接续开展的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把人民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多种方式一并纳入,避免单一渠道堵死后无人接盘。
权责边界随之清晰。县级中心负责受理与分办,乡级中心负责就地调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承接特定领域。群众不必再逐个部门跑,进门有人接,流程有人跟,办结有时限。制度层面还建立了政法各单位报送政法业务数据的机制,掌握执法司法运行态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连续3年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检查。
从制度设计看,综治中心的意义在于把分散受理改成一门受理,把谁都管一点改成有人全程管。数量铺开只是第一步,真正决定成效的是受理之后的办理质量:纠纷是否真化解,群众是否真认可。数据上涨说明入口通了,下一步要看出口是否同样通畅,化解率、回访满意度、重复信访比例,才是这套体系能否立住的关键指标。
也要看到,6倍的受理增幅对基层人力是实打实的压力。窗口收得进,后端调处力量跟不上,就会形成新的积压。因此配套的重点应当放在两支队伍上:一支是常驻中心的专职调解员,一支是可调用的行业专家库。否则门开得越大,群众等待的时间越长,反而消解了制度初衷。
来源:综合吉林省长安网、中央政法委公开信息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