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解析 > 正文

超高层要设避难层 成都新消防条例11月9日起施行

核心提示: 成都修订消防条例,针对4.9万栋高层建筑、500万辆电动车和连片地下空间定下硬规矩,超高层须设避难层与微型消防站,每半年至少一次全要素演练。

一座常住人口超过2100万的城市,高层建筑约4.9万栋,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加起来约500万辆,地下空间连建合建的情况相当普遍。11月9日,新修订的成都市消防条例将正式施行,这些数字背后的管理难题,被逐条写进了法条。

配图

这部条例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把矛头对准城市消防里最难啃的两块: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高层建筑空间密闭、通道复杂,一旦起火,烟气聚集快、疏散难度大;多个产权主体并存时,责任边界模糊,容易形成治理盲区。

条例开出了负面清单。高层建筑不得占用竖向管井和避难层,雨棚、户外广告等设施必须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超高层建筑在满足普通高层要求之外,还要按标准设置避难层和微型消防站,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占用避难层的行为将被处罚。地下空间方面,合建、连接的不同主体要签署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责任划分,设置有效防火分隔,并定期开展联合演练。

电动车是这次修法绕不开的话题。条例坚持疏堵结合:一方面禁止电动车进楼入户、进入电梯、飞线充电;另一方面要求新建建筑和公共场所同步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既有建筑因地制宜增建改造。立法过程中,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听证会,听取群众、消防领域专家和基层执法人员的意见,对违法行为和处罚幅度逐项研判。

按照条例设计,建设工程在方案设计阶段就要把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这些硬指标卡住,避免到了施工图审查环节再改、成本翻倍。对2100多万人的超大城市来说,把功夫下在建筑成型之前,比事后补救划算得多。

来源:综合中国人大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