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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1+1+N”工作机制,深化“无诉讼村”创建

一、背景和起因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法治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社会治理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进一步指出“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在这些背景下,两当县人民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民事直说+诉源治理”成为走进人民大会堂的两当经验,现已经发展为陇南民事直说1234工作法,被陇南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推广。2022年,两当法院坚持关口前移、力量下沉,持续深化拓展,由县平安两当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两当县推进“1+1+N”工作机制深化无诉讼村创建实施方案》,在全县推行“1+1+N”工作机制,深化“无诉讼村”创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力推、社会各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做法与经过

“1+1+N”工作机制,即在全县121个村(社区)设立法官服务站,县法院为14乡镇指派一名员额法官担任法治指导员并兼各村的法官服务站站长,编入基层网格,分别对接各乡镇的政法委员和各村的特邀调解员(兼任法官服务站联络员),形成县法院法治指导员、乡镇政法委员、村特邀调解员上下贯通、协作配合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合力。

)法官服务站,查“源头隐患”防“纠纷升级”。

法官服务站为所在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诉前调解、立案服务(包括网上立案、上门立案、跨域立案等)、多元化解、强制执行指导等服务。

员额法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融入所联系乡(镇)、工作站基层社会治理。主动加强与政法委员和特邀调解员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动态掌握责任辖区所有村的矛盾纠纷形态。按特邀调解员提供村级矛盾信息,及时参加相关村“民事直说”会,上门服务,主动介入,现场化解。员额法官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联系乡(镇)、工作站,进村入户,开展《民法典》、电信诈骗、命案治理等法治宣传,并对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政策进行宣讲。对责任辖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会同政法委员、特邀调解员等解纷力量先行调解。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充分发挥多元调解APP和微信小程序的作用,通过远程调解、在线诉讼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第一时间指导纠纷化解,提高调解效率、预防矛盾升级形成诉讼。指导群众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对特殊困难开展上门立案。加强对政法委员和特邀调解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实战化调解指导,提升特邀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能力。积极指导和参与调解,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全天候“不打烊”、全流程“零跑腿”,让“家门口”司法服务更加普惠均等,从而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今年以来,法官服务站共排查出大量矛盾隐患,通过司法解答、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形式全部化解完毕,矛盾纠纷同比大幅逐渐下降。

(二)特邀调解员,加强“三治”融合 助力乡村善治。

秉承多元解纷时代纠纷化解的新思路,在全县121个行政村聘任了121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干部为特邀调解员,开展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调解、早解决,防止矛盾纠纷升级。通过特邀调解制度快速、妥善化解纠纷,避开了刚性诉讼程序的繁琐和冗长,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渠道,取得了良好的解纷成效。

特邀调解员常态化开展全村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农村易发、频发的邻里纠纷、离婚纠纷、借贷纠纷等具有“民转刑”风险的矛盾纠纷,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针对对群众“家里事”、“邻里事”等矛盾纠纷先行化解,或引导其通过多元解纷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化解。对难度较大的联系政法委员、村法官服务站站长联合进行化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应汇报政法委员、村法官服务站站长,协同相关力量上门化解。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及时进行司法确认。

充分发挥通讯便捷,通过法官服务站微信工作群,对村里矛盾形态及时发送,联合员额法官和法治指导员制定化解方案。对有诉讼需求的群众,坚持“就近能办、异地通办”,指导撰写诉状和准备相关诉讼资料,引导其进行网上立案,或联系法官服务站站长进行跨域立案,对行动不便、家庭困难群众,联系法官服务站站长进行上门立案,切实提高群众诉讼便捷。以宣传民法典为重点,对所在村的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让广大群众知悉诉讼时效、保全期间、申请执行期限等法律规定,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全县无诉讼案件村达到100个,占比82.64%,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成效明显。

(三)普法宣传“立体”引导,“无讼”理念深入民心。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开展“立体化”法治宣传。“线上”、“线下”齐发力,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在一月一法规、人大宣传月、“6.26”禁毒日等时节节点,深入到群众中精准普法、答疑解惑。围绕《民法典》,针对抚养、赡养、婚姻、合同、电信诈骗等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法问题开展主题普法宣讲。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兴媒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类案示范裁判等形式定期普法。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群众依法办事。通过发挥法律的指引、预防功能,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加强巡回审判效应,驱车进村社、田间公开审理案件,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充分利用“说事会”,大力宣传诉源治理、无讼村居创建工作的意义,动员辖区居民积极投身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打牢创建思想基础,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让“无讼”理念深入人心。截止目前,组织法官开展系列讲座、法律知识宣讲40余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各类普法宣传材料8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成效与反响

在“民事直说”的基础上,两当法院将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深化“无诉讼村”创建一体推进,注重司法力量下沉,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了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让诸多矛盾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在深化诉源治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无诉讼村”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方式,特邀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了矛盾化解的最佳匹配,呈现“纠纷解决成本低、协议反悔率低”、“调解成功率高、协议履行率高”的良好态势,同时,民事纠纷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握手言和,有效减少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可能带来的矛盾激化和情感对立,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不仅有利于减轻群众“诉累”,也有效减轻法官办案压力,帮助法官从处理“家长里短、争一口气”的民间纠纷中解放出来,更多更好地将法律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投入到疑难、复杂和重要案件的审理当中。目前,两当法院诉前调解案件占总体民事案件的40%以上,法官工作重心逐步由“完成数量”转向“提升质量”,

四、探讨与评论

乡村社区纠纷大多是邻里、家事等法律意义不大的纠纷,与社会影响大的大案、要案相比,社区纠纷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它们发生在司法的最末端,少有机会上升到司法的顶端。而通过非诉方式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对于平安建设、综合治理而言是最好的方案。

对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而言,村民自治的的力量尤为凸显,通过法院的联通,把政府力量和村民自治纳入基层治理体系中,让村民自己在平息矛盾、化解纠纷中发挥主要作用,是机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

总体上看,“无诉讼村”创建活动是“大调解”“能动司法”的一个方面,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的有益尝试,是法院主导、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纠纷解决模式。两当法院创新“1+1+N”工作机制,让“员额法官、政法委员、特邀调解员”三轮驱动,全面激活了原有的纠纷解决方式,培育了新的纠纷解决机制,不仅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节约了诉讼成本,还有力地推动了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效性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乡村稳定、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