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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思考

摘 要: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发的关键时刻,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对未来国家安全工作进行了整体布局和战略谋划,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对新征程上的新挑战新考验,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战略安排和重点任务,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引领下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国家安全体系 国家安全能力 战略安排 重点任务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二十大报告对国家安全工作进行专章论述,对面向未来的国家安全工作进行整体布局和战略谋划。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战略安排和重点任务,对于做好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国家安全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安排

国家安全战略思想

国家安全战略,是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统筹整合各领域的资源,为抵御国家安全风险,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而规划设计的核心性、根本性、全局性、持久性的策略谋划和部署安排。我国国家安全战略的核心思想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为我国国家安全战略提供了理论指引。2014年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涵盖“十一种安全”的国家安全体系被首次提出,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是以往国家安全概念的简单加总,而是立足于国家发展的新阶段,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系统的理念和思维,以“大安全”为核心理念,强调国家安全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其次,统筹发展和安全是立足于新发展阶段和国家安全的新形势作出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1]。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内外安全形势的变化,我们党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发展和安全规律、深化发展和安全关系认识[2],在继承和发展以往中国共产党人在发展和安全领域探索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重要原则,强调发展和安全并重的战略构想。

国家安全战略方针

新中国成立后,立足于我国国情,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安全环境,我国逐步形成并坚持奉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战略方针,即积极防御战略方针。[3]积极防御的国家安全战略方针,是将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奋斗的实践中形成的积极防御思想灵活融合运用到国家安全战略的谋划布局中。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强调“消极防御实际上是假防御,只有积极防御才是真防御”[4]。积极防御的国家安全战略方针,强调预先准备与防范,做到有备无患、趋利避害、防患于未然,[5]主动维护国家安全,主动防范威胁国家安全的各种风险挑战,主动建立起维护国家安全的保护屏障。实施积极防御的国家安全战略方针需要全面把握所有可能威胁国家安全的风险,在全面深化要素型战略能力的基础上,构建国家结构型战略能力,从而适应愈加复杂多变的安全环境。[6]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的重点任务进行了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强调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体现了我国积极防御国家安全战略方针在新发展阶段的贯彻和运用。

国家安全战略的管理体系

国家安全战略的管理体系是一个国家为实现国家安全战略目标而实施的一系列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首先,国家安全领导体制是为了抵御国家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而建立的领导组织体系和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国家安全事务进行统一领导和部署,目的就是更好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其次,国家安全运行机制是为了实现国家安全战略目标构建的一套系统体系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流程。通过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等,不断分析国内外安全形势,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的重点任务和具体安排,推动国家安全战略逐步落地实施,实现国家安全战略目标。

最后,国家安全保障体系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战略有效实施而构建的一系列法律、政策、人才等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以新《国家安全法》为基础,一系列涉及各领域国家安全的配套法律为支撑的国家安全战略法律保障体系。在《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等国家安全战略顶层设计指导下,国家安全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国家安全学”被设置为“交叉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7],为国家安全战略的有效实施构筑起了人才基础。除了法律、政策、人才等保障外,在数字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和手段,也在为国家安全战略的实施提供科技支撑和保障。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

以理念现代化引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理念具有先导性,具有引领体系和能力变革的重要功能;体系和能力对理念的发展具有反作用,体系的完善和能力的提高最终会推动理念的升华。[8]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总体国家安全观理念的现代化发展引领国家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总体国家安全观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维护国家安全,应维护怎样的国家安全,怎样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时代问题,形成了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事业的理念体系。[9]应继续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以理念现代化带动国家安全体系的健全,提升国家安全能力,最终进一步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的丰富与拓展。

健全国家安全体系

健全国家安全体制机制。首先,进一步健全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高效整合多方资源,通盘考虑国家安全领域的各类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的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其次,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统一决策部署国家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应急管理部、国家卫健委、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逐渐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完善国家安全管理体系。首先,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新发展阶段对国家安全的新要求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其次,完善国家安全政策体系。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的统一决策部署下,各个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结合新时代对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配套政策。最后,加强国家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国家安全人才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素质,同时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国家安全战略的实施,提升国家安全管理体系的专业化、数字化、精准化水平。

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和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第一,未来应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领域多方发力[10]。在粮食安全方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供给,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守住粮食安全红线。在能源安全方面,树立大能源安全观,注重新型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低碳转型,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方面,要增强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突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掌握产业发展主动权,保障我国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第二,加强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要健全科学、有效、全面的海外权益保护机制,对海外安全风险提前预警,强化涉外应急能力,在突发状态下一方面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领事保护,另一方面积极与驻在国相关政府部门沟通交涉,保护我国公民、法人等的安全。

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一是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征程上,不可能都是平坦的大道,我们将会面对许多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11]。要对可能威胁国家安全的各类风险科学研判、超前谋划,关注重点领域的重大风险,提前预判、主动防范。二是审时度势,增强化解危机的能力。当前我国发展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越是在发展关键时期,面临风险挑战的可能性就越大。要针对不同类别和性质的风险,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增强化解风险的能力,从危机中创造机遇,引导危机向机遇转化。

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维护国家安全需要动员全社会主动参与到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一是依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灵活运用海报、视频、问卷、公益讲座、现场互动等方式,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和普及。二是将国家安全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学科建设、教学活动、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发力,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的前提是要认清风险、突发事件、危机之间演化连续的关系,通过“风险治理—应急管理—危机治理”全过程、全阶段的公共安全治理框架[12],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在风险治理阶段,基于对风险因素精准科学的研判,高效识别风险类型和级别并分类施策。在应急管理阶段,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抓住应急管理的黄金窗口期,缓解突发事件带来的冲击。在危机治理阶段,要对危机进行溯源调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科学合理问责,从根源上避免此类危机再次发生。

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首先,要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其次,要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实现全员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上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最后,要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力度。企业要根据自身所处行业以及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控制度,对企业生产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易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从责任、措施、预案等方面加以治理。

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一是完善生物安全数据信息系统。推进生物安全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目录,加快建立生物安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二是完善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在生物安全数据信息库的基础上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推动中央、省、市、县四级监测预警联动,特别要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体系,成立流行病学及疫情溯源调查队伍,提高生物安全风险预警的能力。三是完善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在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的基础上,分类分级做好应急预案,强化过程管理,提升生物安全领域的监管力度。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够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将风险化解在萌芽。一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导向,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坚持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以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保障。党二十大报告强调:“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三是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科技支撑。快速、精准、动态收集分析市域社会治理的相关信息数据,实现市域社会治理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展群防群治力量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社会治安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一是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群防群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必须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进一步明确群防群治工作的组织体系和责任机制,促进群防群治工作规范化。二是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尽快完善治保、保安、联防以及治安志愿者等队伍,依托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形成协同联动的群防群治机制。三是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的群防群治社会氛围。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

【本文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教授,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本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统筹发展和安全研究”(项目编号:21LLMLA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