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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立臣: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四化”建设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对检察队伍建设而言,要结合新时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革命化建设,夯实政治基础

革命化强调政法队伍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的提出革命化,就是要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底色,是绝对不能偏移的政治方向。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任何时候都要紧绷“政治弦”,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推进省委“四强”行动部署,落实省市检察院“两聚焦一结合”“一中心四聚焦”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正规化建设,集中统一管理

检察队伍正规化,就是打造一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有着统一指挥、统一制度、统一纪律和统一训练的检察队伍,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同步实现现代化。一要充分吸收借鉴先进管理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深刻领会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县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在内部管理中实施扁平化组织管理,形成高效组织体系。二是强化监督制约,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统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与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健全规范检务督察制度,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巡视巡察和检务督察联动的监督网络。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三是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规范权责配置。加强案件管理,落实流程监控,科学制定案件填录数据。紧紧围绕办案质量和效率进行考核,综合考虑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因素设置权重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绩效考核办法。积极稳妥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制度。

三、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素质能力

专业化强调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能,关键在于“专”字。检察队伍专业化,一是要提升检察业务专业能力。要把教育培训作为检察队伍专业化的基础性工程。围绕实战化需要,以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实行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分级分类分层开展教育培训。二是树立能力与业绩导向。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广泛推行精品案件、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大力提升检察业务能力。要在职务晋升、业绩考核、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三是要贯彻落实《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建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统一招录、分类招录、特殊招录机制,让高素质专业化人才进入检察队伍。四是运用科技手段、创新办法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深化检察改革与现代科技的结合,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全面构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有机结合的新时代智慧检察生态。

四、加强职业化建设,依法能动履职

检察职业化,侧重独立性、特质性。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一要加强职业精神培育。坚持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围绕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检察职业道德准则,进一步弘扬检察职业精神,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客观公正、理性平和的检察职业品格。二要完善检察职业保障。实行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配套的工资制度,确保享受住房、医疗等福利政策和退休待遇。三是完善检察官履职保障。检察官依法办理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得要求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四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官责任制,落实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细化和统一检察官遴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建立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建立员额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员额向基层一线倾斜。完善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拓宽职业发展通道。探索司法文职人员聘用制度,大力解决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空心化”问题。

(魏立臣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