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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开展“枫桥庭州”调解品牌提升行动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组织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枫桥庭州”调解品牌提升行动,全力构建昌吉州大调解新格局。

据介绍,“枫桥庭州”行动旨在持续唱响昌吉州调解品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通过打造一县(市)、一乡镇(街道)、一村(社区)、一行业专业一调解示范点,系统整合基层调解、信访、综治等纠纷多元化解资源力量,推进县市(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站、室一体化运行。带动做优做强调解组织和队伍,推动昌吉州大调解体系向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乡村个人特色调解室、网格信息员队伍建设纵向五级到底;行业、企事业单位、园区和市场、部门单位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专家库建设横向五层到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两配合”的大调解新格局转型升级,促进基层矛盾纠纷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人民调解“昌吉经验”。

此项行动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对加强县(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率100%,拓展、优化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大园区、市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重点部门单位派驻调解室建设,深入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行政调解室和乡村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发展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队伍和调解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兼职结合的行政调解员队伍,以及充分发挥分析研判会议和信访联席会议协调联动作用,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等13项重点工作进行系统安排,明确具体措施、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