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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江汉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打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起因背景

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保障,是破解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具体实践。全面提升街道基层治理和服务水平,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武汉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武汉市江汉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各项部署要求,在市委编办的精心指导下,着力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力量、优化流程、下沉资源、创新机制,破解了一系列难题,推动街道改革从“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城区基层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党建引领抓基层,凝聚共同缔造强大合力

着力强化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工委+专委”工作机制,破解区域联合互动不够的问题。一是区域融合,搭建架构。在推动街道“大工委”工作架构实体化、常态化、制度化运作的基础上,深化区域化党建,推进辖区资源力量同类项合并,各街道党工委按照“3+N”模式设立物业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文化营造等3个常设专业委员会,区域经济发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平安建设、社区集聚区融合治理等5大类24个特色专业委员会,作为街道“大工委”工作机构,有效拓展了街道“大工委”的辐射网,推动区域决策精准化、治理精细化、服务专业化。二是划分职能,确定成员。明确各专委会组织设置,设主任1名,成员5-7名。专委会主任由分管相关领域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主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吸纳街道辖区内职能相近的驻区单位、两新组织、社区小区党组织负责人作为成员,设置专职联络员负责专委日常工作开展。专委会成员由街道相关科室推荐产生,报街道党工委审批。结合行业特点划定各专委会的职责范围,包括专委会工作的内容范围、专委会议题收集等,建立专委会工作纪实制度,确保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归口负责,高效运行。围绕“资源共享、组织共建、事务共商、载体共创”目标,在运行机制上实施“归口办理、协商议事、分级联动”三大机制。各专委会坚持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调研摸排,每半年组织1次成员共建活动。围绕街道中心任务和各方关注的项目征收、老旧小区改造、卫生环境整治等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专委会成员自身职责和行业特点等,以专业资源对接专业需求,在物业管理、平安建设、环境文化营造等领域充分发动居民群众参与,积极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二)“瘦身健体”抓优化,构建高效管理服务体系

坚持完善机构设置与优化职能配置相结合,破解街道力量配置不均衡的问题。一是优化部门设置“强基础”。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街道内设机构设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推行“大部制”改革,变“向上对口”为“向下对应”,由“对上负责”转为“向下服务”,采取“4+2+3”模式设置街道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将城管执法、退役军人服务站等机构职能、编制、人员、经费一并下放街道,统一设置“三个中心”,加快构建“审批服务一个窗口、指挥调度一张网络、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的街道管理新体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补短板”。建立职能部门职责下沉街道准入工作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制定《街道和部门双向派单机制实施办法》《街道和部门双向考核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明确街道执法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街道、部门双向派单和街道“民呼我应”工作机制,理顺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推动街道对辖区范围内各类机构统一指挥协调、人员统一管理、资源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三是强化力量配备“促提升”。除核定的街道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外,街道党工委统筹考虑内设机构的人员配置,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充分整合现有街道公务员、事业人员、聘用人员等多支力量,人员配备按照“保稳定保安全保发展”的思路,重点向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等街道重点一线部门倾斜。

(三)放权赋能抓聚合,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质效

着力承接好运行好赋权事项,加强赋权事项运行流程再造,建立严密的赋权事项执行链条,破解街道综合执法体制运行不够畅通的问题。一是重塑流程,业务培训“提能”。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规范,推进执法流程再造,实现“一支队伍、一次上门、一次检查、一表反馈”,提高执法效率,减少对企业和群众的打扰。编印《赋权事项实操手册(试行本)》,涵盖赋权事项法规依据、处罚依据、处罚范围、处罚流程、审核要点、注意事项、案件实例等内容,给街道执法人员提供指导。采取集中轮训、情景模拟、岗位练兵等形式开展“一专多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二是横向协同,集中资源“聚力”。为解决多头指挥、分散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积极探索整合执法资源,实行扁平化管理,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下设2个执法队分工协作做好各领域街道赋权执法事项。根据执法事项的频次,在综合科组建综合、城管、水务、建设等业务组,定期分析研判不同业务领域的执法难题。三是纵向联动,便捷对接“增效”。以横向协同带动纵向联动,区直赋权部门明确赋权事项的具体联络指导人员,建立街道赋权事项对口联系区直部门的纵向联络体系,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接得好。结合“路长制”,各街道整合辖区综合执法网格,执法队员常驻网格,形成以街道为主、“区直部门—街道—网格”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统筹资源抓创新,延伸惠民便民服务触角

在完成上级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创新自选动作,持续推动各项资源下沉街道、社区一线,提供优质高效便民利民服务,破解街道资源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是编制“减上补下”增力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集中向街道倾斜,给街道增加行政编制,核定事业编制,通过从区直部门向街道转隶工作人员、公开招录公务员及事业人员、选派年轻干部担任街道领导等形式,增强街道工作力量,形成人往基层走的鲜明导向。二是党员“认领岗位”解民忧。突出供需对接、分类施策,街道定期掌握居住地社区下沉党员数量,对于下沉党员相对集中的社区,通过“i武汉i家园”平台,畅通跨社区认领岗位、提供服务的路径。各社区通过微邻里、微信群、上门走访、定点咨询等方式,了解群众需求、下沉党员特长和服务意愿,因地制宜设置小区医生、小区教师、小区规划师等服务岗位,动员下沉党员积极参与业委会成员推选,不断拓宽带领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新路径。三是延伸“健康服务”添活力。紧盯卫生健康等重点民生领域难点问题,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基层卫生服务架构,突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基层哨点”职能作用,按街道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核定编制,将区疾控中心人员和服务延伸到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进一步延伸到基层社区,筑强全区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区委编办会同区卫健局、北湖街道等单位,在北湖街道环保社区等一线试点建立“社区健康管理中心”和“社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室”,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医防融合服务能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成效

一是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全面加强。通过组建街道“大工委”,实施“工委+专委”工作模式,街道党工委组织力得到有效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凝聚力不断增强。通过实施区域化党建,把区域党组织凝聚成有机整体,有效克服了区域党组织资源分散化、碎片化问题。街道党工委对辖区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决策程序更加优化,街道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领导能力全面提升。

二是街道管理体制更加简约高效。街道统筹协调各方的能力不断提升,街道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区街衔接关系进一步梳理清晰,履职更加顺畅,街道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职责明晰,协调配合高效,为街道促进区域发展、服务民生、平安建设等主责主业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4+2+3”管理模式发挥了“大部门”协同作战的优势,街道机构运行更加流畅。

三是街道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提升。通过改革,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相关职能实现整合,政务服务中心承担了相应的事务性工作,实现了群众办事“一窗通办”,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群众诉求,管理保障“民呼我应”信息平台运行,做好平台受理派遣案件和社区上报群众诉求的分流处置,督促街道相关部门办理好群众诉求的回复,群众需求得到了更好的回应。综合执法中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现了街道辖区“一支队伍管执法”,执法质效不断提高,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探讨启示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实践证明党建引领是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力量,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关系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前提。以区域化为载体构建简约高效协同共治的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千方百计提高服务能力、满足群众需求是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追求。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壮大为民服务团队,整合民生服务资源,强化为民服务功能,做细做实服务群众举措,努力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