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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创建“陕坝大妈”服务品牌,打开政法基层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委政法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聚焦打造特色鲜明的基层社会治理杭后品牌。在基层平安建设中,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通过选聘一批爱家乡、爱社区、好管事、有责任心的陕坝“大妈”,在旗政府所在地陕坝镇组建“陕坝大妈”帮帮团,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的目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激发了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强化支部引领 织密基层网格

陕坝镇有61名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服务着11.3万人口,难度和压力可想而知。为了破解在信息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存在的人员不足、服务不到位的难题,陕坝镇出台了《关于开展社区居民信息摸排和选聘小区网格员(楼栋长、单元长)的实施意见》文件,实行网格化管理。社区党总支选任一批爱家乡、爱陕坝、爱社区、热心肠、有责任心的陕坝“大妈”(网格员),通过定人、定岗、定数量、定职责、定措施,组建“陕坝大妈”帮帮团,专职行使网格员管理职责。随着这一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帮帮团的叫响,“陕坝大妈”成为了充当社区的“眼睛”和“手脚”,也成了社区叫得响的“服务品牌”。

全镇划分13个社区一级“大网格”,90个小区、平房区一级“小网格”,以“大网格+小网格”模式,强化社区治理大格局,在“大网格”建立社区服务站台,“小网格”一级设立陕坝“大妈”驿站,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服务精准高效 助力基层治理

按照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思路,陕坝镇着利用社区大妈熟悉社区、能及时了解、收集群众需求和困难的实际,组建“陕坝大妈”帮帮团。统一设计队伍logo、队伍旗帜,统一制作人员服装、帽子,形成有旗帜、有方案、有制度、有logo、有服装、有职责“六有”的陕坝“大妈”志愿服务队伍,让他们有身份、有归属、有底气。截至目前,共选任陕坝“大妈”271名。她们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努力做好扶贫帮困的“服务员”、呵护家园的“巡逻员”、邻里矛盾的“和事佬”,及时发现解决或上报居民群众急难愁盼,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的目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使党组织可以动态掌握、全面了解到千家万户的实际情况,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陕坝大妈”郭君有一手好针线活,退休后,巷子里谁家需要缝缝补补,她都义务帮忙,她用穿针引线的“细碎活”,传播着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自加入帮帮团后,她更是积极参与到小区治理中。

“谁家遇到了困难,谁家产生了矛盾,哪个小区的环境需要清理……”,大妈们比谁都清楚,都愿意去义务帮忙。她们总是闻令而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用精准、精细、高效的服务,成为服务居民群众的重要力量。

积分激励机制 调动服务活力

为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陕坝镇创建了“陕坝大妈积分兑换超市”,提高了更多的陕坝大妈参与热情,鼓励带动更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活动,形成了“小切口”解决老问题,“小创新”引领新风尚,“小积分”撬动“大治理”的社区网格化治理新格局。

1、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民情一日一巡查一记录,信息一周一交流一采集,重要事项一月一小结一办理。对所负责的网格“人、情、地、事、物、组织”等基本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登记、核对,全方位掌握居民小区、特殊人群等基础信息,及时反映和协调居民各方面诉求。

2、开展巡查“四必看”活动。一看有无闲散、陌生人员流动;二看有无婚丧嫁娶及住户迁入迁出情况;三看有无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四看有无突发事件及其他异常情况。对发现的简易问题和现场能解决的纠纷,当场处理,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纠纷和问题,一边做好当事人情绪疏导和人员稳控工作,一边及时上报。原则上网格内一般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要予以回复,复杂疑难问题需由上级解决或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在5个工作日予以回复,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说明原因。

3、开展走访居民“五必问”活动。一问居民是否有烦心事;二问社区重点人员思想状况;三问对小区管理有何建议;四问是否需要社区提供帮助。五问对社区服务是否满意。对涉及的问题要跟踪盯办,做到居民满意。

截至目前,“陕坝大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332件次、人员信息更新1千余户、文明城市复审300余人次,参与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和精神病人思想疏导及回访工作240人次。排查13类(包括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吸毒、社区矫正等)重点人员,要求网格员熟悉掌握辖区重点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保证随时可以做到“说的清(问题),拿的出(底册)”。各重点群体逐类逐人建立稳控矫正或帮扶专班,加大走访力度,形成台账动态管控,实时掌握其身体状况、精神状态,采取多元措施确保其思想稳定、行为可控,特别是对5年内的涉家庭、婚恋、邻里、经济、土地纠纷等各类警情以及法院受理的离婚诉讼案件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对排查到的402件婚姻情感问题(其中,警情173件,法院229件),全部落实到村和社区,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的目标,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有效提升了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积极构建起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