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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乳山:一字之差的会议记录

“今后一定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村里重大事项都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研究决定,并如实记录。”日前,山东省乳山市兰某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兰某阳接到处分决定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前段时间,乳山市组织对兰某村所属镇党委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在对兰某村党支部“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一张付款凭证所附的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记录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这张10万元自来水施工款凭证所附的会议记录与村党支部‘三会一课’上的会议记录差了一个字,一份为经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支付‘2019年’村自来水施工款10万元,而另一份记录是,同意支付‘2019’村自来水施工款10万元,少了一个‘年’字,其余地方完全相同。”这是怎么回事呢?带着疑问,工作人员向组长进行了汇报。

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这笔款项村里没有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人员在对兰某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走访时,党员和村民代表反映。

这进一步印证了检查组的判断。

检查组又找到了村“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人兰某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兰某阳进一步核实了解情况。

“我们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村里重大支出都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然后使用会议记录复印件到镇经管站报账”。

“请你说说这份会议记录原件和复印件为什么不一致”,工作人员问道。

“这、这……,我错了,这个付款会议记录内容是我们后来补的。”兰某阳低下了头,说出了事实真相。

原来,兰某村党支部没有按规定召开“四议两公开”集体研究就支付了10万元施工款项,为了顺利通过镇经管站审核,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兰某光安排会议记录人员兰某阳弄虚作假,在以前的会议记录原件和复印件上分别编补了付款的会议记录内容作为入账附件,因此出现了会议记录和复印件不一致的问题。

检查组将该问题移交给镇党委,镇党委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全镇农村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镇经管站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镇纪委按规定,对兰某村时任支部书记兰某光和组织委员兰某阳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分别给予相应处分。